# 11506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B區地下1樓、1樓穿堂及3樓天花板等修繕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翔緯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922,167
原始預算
$ 5,922,167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
機關代碼 3.79.68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葛立國357或陳逸淞364
聯絡電話 (02)29320212#357
機關代碼 3.79.68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
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2段21巷20號
聯絡人 葛立國357或陳逸淞364
聯絡電話 (02)29320212#357
傳真號碼 (02)29323299
電子郵件信箱 pstc_gerliken@gov.taipei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22 17:00
開標時間 114/12/23 10:30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2段21巷20號C區2樓209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5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保管款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2段21巷20號C區1樓總務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 10 日內開工,並於開工日起 90 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資格應為: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融機構出具之信⽤證明等(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2項第2款第1⽬)
其他:附加說明 1.等標期間內,廠商以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2.本案等標期為7日,廠商如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存有疑義,應自公告日起至 114年12月17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本機關將以書⾯或傳真⽅式於114年12⽉19⽇前答覆(機關最後釋疑之次⽇起算⾄截⽌投標⽇或資格審查截⽌收件⽇之⽇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 3.廠商對本處辦理招標、開標、決標期間,如認為違反法令致損害權利者,得依採購法規定提出異議,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2段21巷20號,電話:(02)29320212分機364,傳真:(02)29323299。廠商對於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逾期未處理,得依採購法第76條規定向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4.本案開標時進行資格審查,於資格審查後,通知合格廠商參加評選會議(日期另訂),經評選出最有利標廠商。 5.服務建議書一式8份,製作方式及內容詳見評審須知。 6.本案收取押標金新臺幣25萬元,於決標後須收取得標廠商履約保證金為契約金額10%,於驗收通過後收取保固保證金為契約金額 3 %。 7.依據本府「臺北市政府契約文件數位化推動計畫」,本府「MyDoc電子 文件服務平台」業已建置完成,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請投標廠商先行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申請電子憑證(詳情請洽網址https://moeaca.nat.gov.tw/other/index.html),於得標後製作契約書時,除契約書正本維持現有紙本外,須再利用該平台(網址https://mydoc.gov.taipei/MYDOC/)辦理契約文件電子簽章,以加速決標後電子契約簽署進度。有關「MyDoc電子文件服務平台」之簽章操作使用,請參閱招標文件所附「電子契約廠商操作手冊」。如有憑證申請及該平台使用上問題,請洽本府資訊局高先生(電話:1999(外縣市 02-27208889)分機51617)詢問。 8.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 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9.餘未盡事宜,請詳見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68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葛立國357或陳逸淞364
聯絡電話
(02)29320212#357
機關代碼
3.79.68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
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2段21巷20號
聯絡人
葛立國357或陳逸淞364
聯絡電話
(02)29320212#357
傳真號碼
(02)29323299
電子郵件信箱
pstc_gerliken@gov.taipei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22 17:00
開標時間
114/12/23 10:30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2段21巷20號C區2樓209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5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保管款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2段21巷20號C區1樓總務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 10 日內開工,並於開工日起 90 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資格應為: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融機構出具之信⽤證明等(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2項第2款第1⽬)
其他:附加說明
1.等標期間內,廠商以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2.本案等標期為7日,廠商如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存有疑義,應自公告日起至 114年12月17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本機關將以書⾯或傳真⽅式於114年12⽉19⽇前答覆(機關最後釋疑之次⽇起算⾄截⽌投標⽇或資格審查截⽌收件⽇之⽇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 3.廠商對本處辦理招標、開標、決標期間,如認為違反法令致損害權利者,得依採購法規定提出異議,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2段21巷20號,電話:(02)29320212分機364,傳真:(02)29323299。廠商對於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逾期未處理,得依採購法第76條規定向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4.本案開標時進行資格審查,於資格審查後,通知合格廠商參加評選會議(日期另訂),經評選出最有利標廠商。 5.服務建議書一式8份,製作方式及內容詳見評審須知。 6.本案收取押標金新臺幣25萬元,於決標後須收取得標廠商履約保證金為契約金額10%,於驗收通過後收取保固保證金為契約金額 3 %。 7.依據本府「臺北市政府契約文件數位化推動計畫」,本府「MyDoc電子 文件服務平台」業已建置完成,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請投標廠商先行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申請電子憑證(詳情請洽網址https://moeaca.nat.gov.tw/other/index.html),於得標後製作契約書時,除契約書正本維持現有紙本外,須再利用該平台(網址https://mydoc.gov.taipei/MYDOC/)辦理契約文件電子簽章,以加速決標後電子契約簽署進度。有關「MyDoc電子文件服務平台」之簽章操作使用,請參閱招標文件所附「電子契約廠商操作手冊」。如有憑證申請及該平台使用上問題,請洽本府資訊局高先生(電話:1999(外縣市 02-27208889)分機51617)詢問。 8.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 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9.餘未盡事宜,請詳見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