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葛立國(分機357)或陳一誠(分機362)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2段21巷20號
機關資料:聯絡人
葛立國(分機357)或陳一誠(分機362)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9320212分機357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pstc_gerliken@mail.taipei.gov.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110年度C區大禮堂整修工程設計監造委託服務案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2/22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2/23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2段21巷20號C棟大樓209會議室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2段21巷20號總務組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本機關為臺北市政府所屬機關,契約書採用市府頒布之契約範本。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資格應為:1.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或2.E801060室內裝修業。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1.等標期間內,廠商以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2.本案等標期為22日,廠商如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存有疑義,應自公告日起至110年2月8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1日。
3.廠商對本處辦理招標、開標、決標期間,如認為違反法令致損害權利者,得依採購法規定提出異議,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2段21巷20號,電話:(02)29320212分機357,傳真:(02)29323299。廠商對於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逾期未處理,得依採購法第76條規定向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4.本案開標時進行資格審查,於資格審查後,通知合格廠商參加評選(日期另訂),經評選出優勝廠商,另擇期依序議價。
5.服務建議書一式10份,製作方式及內容詳見評選須知。
6.本案不收取押標金及保固保證金,但須收取得標廠商履約保證金新臺幣10萬元整。
7.本案預計履約期限為自決標日次日起至工程驗收合格日止,預計至110年12月31日止(詳契約書第7條說明)。
8.餘未盡事宜,請詳見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1-02-01T09:49:57+08:00
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2段21巷20號
聯絡人
葛立國(分機357)或陳一誠(分機362)
電子郵件信箱
pstc_gerliken@mail.taipei.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2段21巷20號C棟大樓209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2段21巷20號總務組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本機關為臺北市政府所屬機關,契約書採用市府頒布之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資格應為:1.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或2.E801060室內裝修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等標期間內,廠商以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2.本案等標期為22日,廠商如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存有疑義,應自公告日起至110年2月8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1日。 3.廠商對本處辦理招標、開標、決標期間,如認為違反法令致損害權利者,得依採購法規定提出異議,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2段21巷20號,電話:(02)29320212分機357,傳真:(02)29323299。廠商對於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逾期未處理,得依採購法第76條規定向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4.本案開標時進行資格審查,於資格審查後,通知合格廠商參加評選(日期另訂),經評選出優勝廠商,另擇期依序議價。 5.服務建議書一式10份,製作方式及內容詳見評選須知。 6.本案不收取押標金及保固保證金,但須收取得標廠商履約保證金新臺幣10萬元整。 7.本案預計履約期限為自決標日次日起至工程驗收合格日止,預計至110年12月31日止(詳契約書第7條說明)。 8.餘未盡事宜,請詳見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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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類8671-建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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