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1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餐廳伙食委外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冠富食品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781,550
原始預算
$ 4,781,55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
機關代碼 3.79.68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42 - 提供食物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總務組吳小姐或蘇小姐
聯絡電話 (02)29320212#361或360
機關代碼 3.79.68
單位名稱 總務組
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2段21巷20號
聯絡人 總務組吳小姐或蘇小姐
聯絡電話 (02)29320212#361或360
傳真號碼 (02)29323299
電子郵件信箱 pstc_jfun@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5/11/16
原公告日 105/11/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11/22 09:00
開標時間 105/11/22 10:00
開標地點 11693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2段21巷20號C區2樓C209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93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2段21巷20號C區1樓總務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至106年12月31日或契約價金用磬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布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本案廠商須為即食餐食製造業(C199030)、餐館業(F501060)、其他餐飲業(F501990)或其他營業項目與本採購標的相符之合法立案公司行號,並應於截止投標期限前檢送投標證件審查表所列: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納稅證明、信用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審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等標期間內廠商得以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2.廠商請求釋疑以自公告日起算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1日以1日計)為期限,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05年11月8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前一日 3.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處總務組電話:02-29320212分機361,傳真:02-29323299,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2段21巷20號。 4.預定決標日為105年12月1日(或參考投標須知第47點,投標文件有效期。) 5.履約保證金額度為45萬元。 6.本採購案採總價決標,單價訂約。契約中不含預估需求數量。單價計算法:1.早餐價格依市場行情訂定、午餐75元/人、晚餐75元/人,依實際用餐人數、情況計價。 7.本採購案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為新臺幣478萬1,550元,契約期限自機關通知日至106年12月31日止。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 8.投標廠商應提供服務建議書(企劃書)9份。 9.本案開標後,進行第一階段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其服務建議書(企劃書)不予評審。本處於資格審查後,通知合格廠商參加(日期另訂),於本處C209簡報室召開第2階段服務建議書(企劃書)審查,經評選出符合需要廠商後,另擇期辦理議價程序。本案採固定價格,議約不議價。 10.本處餐廳提供文山特殊教育學校學生外場實習。 11.擬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3月13日工程管字第09800076340號函,略以:「可於招標文件載明『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保留決標』之措施,以利工程提前執行」辦理保留決標。 12.餘詳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 13.11/15修正:招標文件新增評選須知等評選文件及修正投標封套時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22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68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總務組吳小姐或蘇小姐
聯絡電話
(02)29320212#361或360
機關代碼
3.79.68
單位名稱
總務組
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2段21巷20號
聯絡人
總務組吳小姐或蘇小姐
聯絡電話
(02)29320212#361或360
傳真號碼
(02)29323299
電子郵件信箱
pstc_jfun@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5/11/16
原公告日
105/11/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11/22 09:00
開標時間
105/11/22 10:00
開標地點
11693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2段21巷20號C區2樓C209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93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2段21巷20號C區1樓總務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至106年12月31日或契約價金用磬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布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本案廠商須為即食餐食製造業(C199030)、餐館業(F501060)、其他餐飲業(F501990)或其他營業項目與本採購標的相符之合法立案公司行號,並應於截止投標期限前檢送投標證件審查表所列: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納稅證明、信用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審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等標期間內廠商得以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2.廠商請求釋疑以自公告日起算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1日以1日計)為期限,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05年11月8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前一日 3.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處總務組電話:02-29320212分機361,傳真:02-29323299,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2段21巷20號。 4.預定決標日為105年12月1日(或參考投標須知第47點,投標文件有效期。) 5.履約保證金額度為45萬元。 6.本採購案採總價決標,單價訂約。契約中不含預估需求數量。單價計算法:1.早餐價格依市場行情訂定、午餐75元/人、晚餐75元/人,依實際用餐人數、情況計價。 7.本採購案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為新臺幣478萬1,550元,契約期限自機關通知日至106年12月31日止。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 8.投標廠商應提供服務建議書(企劃書)9份。 9.本案開標後,進行第一階段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其服務建議書(企劃書)不予評審。本處於資格審查後,通知合格廠商參加(日期另訂),於本處C209簡報室召開第2階段服務建議書(企劃書)審查,經評選出符合需要廠商後,另擇期辦理議價程序。本案採固定價格,議約不議價。 10.本處餐廳提供文山特殊教育學校學生外場實習。 11.擬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3月13日工程管字第09800076340號函,略以:「可於招標文件載明『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保留決標』之措施,以利工程提前執行」辦理保留決標。 12.餘詳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 13.11/15修正:招標文件新增評選須知等評選文件及修正投標封套時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2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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