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a-10753@gov.taipei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保留本案後續擴充之權利,擴充金額為新臺幣4,900,000元整,擴充期間為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故本案總採購金額為新臺幣9,800,000元整,視工作執行情形及雙方無異議時,機關得通知原得標廠商依原契約條件及原契約價金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如涉及新增項目則須辦理議價。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產業發展局閱卷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市政大樓北區1樓60號櫃檯【產業發展局秘書室總收文】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定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依法核准設立或登記有案之財團法人、非營利性質社團法人或團體、學術機構或大專院校或其登記項目為 (I103)管理顧問業、(I199) 其他顧問服務業、(I301)資訊服務業、 (IZ99)其他工商服務業、(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或其他與本案標的相關之公司組織。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 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2)票據交換所、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d.資料查詢日 期。 e.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規定)
其他:附加說明
(1)收件地點為: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北區60號櫃台 產業發展局秘書室總收文(有投標需求請撥打1999轉分機6681)服務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
(2)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4年2 月5日 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述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4年2月7 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疑義異議受理窗口產業發展局科產中心莊小姐27208889#6618
(4)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北區10樓。
※本案底價:訂有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1)資格審查:114年2 月14 日上午10時0分整。
(2)服務建議書評選(審):另行通知。
(3)與優勝廠商議價日:另行通知。
※本採購無給付預付款。
※履約保證金額度:無
※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外國廠商及其分支機構不得參與採購
※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本案不允許共同投標
※餘詳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