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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金額為新臺幣761萬2,500元,擴充期間為115年7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後續擴充所需經費尚待臺北市議會完成法定審議程序,以115年度工作服務需求為範圍,並視工作執行情形,依原服務案合約之條件,完成法定後續擴充之採購程序後始得履約。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北區2樓產業發展局閱卷室(N204會議室對面)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北區60號櫃台 產業發展局秘書室總收文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5年1月1日至115年6月30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詳契約主文第7條)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廠商僅須符合以下任一項 :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章程與園藝服務、作物栽培相關)
(2)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包含: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A1】中類(農業)或【ZZ99999】。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 d.資料查詢日期。 e.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規定)
其他:附加說明
收件地點為: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北區60號櫃台 產業發展局秘書室總收文(請撥打1999轉分機6681)服務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
◎疑義異議受理窗口產業發展局_農業發展科_陳先生(02)2720-8889轉6601
◎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2月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述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12月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本案屬經常持續性執行不可中斷之業務採購案件,總預算案之審議如未能會計年度開始前一個月前完成審議程序,開標結果廠商符合投標須知第59點第1款決標原則時,先辦理決標訂約。預算審定後,得以支付之金額低於決標金額者,評估調降訂約總價或刪減部分項目或數量至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內,洽廠商書面同意後,辦理契約變更;未能取得廠商書面同意者,則撤銷決標、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廠商不得請求所失利益。
◎本案底價:本案定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1)資格審查:114年12月15日上午10時00分。
(2)服務建議書評選(審):另行通知。
(3)與評選(審)優勝者議價:另行通知。
◎本採購無給付預付款。
◎履約保證金額度:無。
◎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本案不允許共同投標。
◎餘詳招標文件。
◎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