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1016 已決標公告

「臺北新創旗艦基地」識別系統暨室內裝修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

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決標日:114/01/2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闕河彬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760,000
原始預算
$ 6,0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6.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機關代碼 3.79.6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佳叡
聯絡電話 (02)27208889#6675
機關代碼 3.79.67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
聯絡人 林佳叡
聯絡電話 (02)27208889#6675
傳真號碼 (02)27596608
電子郵件信箱 ea-10758@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24 16:00
開標時間 113/12/24 16:3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北區2樓產業發展局閱卷室(N204會議室對面)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北區60號櫃台 產業發展局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全部工程驗收合格及完成工程尾款給付後,完成合約應盡事宜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頒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合法設立登記之開業建築師事務所、E801060室內裝修業(登記範圍:專業設計)。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 d.資料查詢日期。 e.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規定)
其他:附加說明 收件地點為: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北區60號櫃台 產業發展局秘書室總收文(請撥打1999轉分機6681)服務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 ◎疑義異議受理窗口產業發展局_工商服務科_𡍼小姐(02)2720-8889轉1430 ◎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12月1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述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12月1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本案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開標結果廠商符合投標須知第59點第1款決標原則時,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並依下列原則辦理: 1.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高於保留決標金額者,照價決標。 2.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低於保留決標金額者,經機關評估尚非無法執行時,經廠商書面同意後,以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決標,或依投標須知第84點以保留決標總價與公告預算總價比例調整後,再評估刪減部分項目或數量至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內後決標;如未能取得廠商書面同意者,則以廢標處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1)資格審查:113年12月24日下午4時30分。 (2)服務建議書評選:另行通知。 (3)與評選優勝者議約:另行通知。 ◎本採購無給付預付款。 ◎履約保證金額度:無。 ◎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本案不允許共同投標。 ◎餘詳招標文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67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佳叡
聯絡電話
(02)27208889#6675
機關代碼
3.79.67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
聯絡人
林佳叡
聯絡電話
(02)27208889#6675
傳真號碼
(02)27596608
電子郵件信箱
ea-10758@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24 16:00
開標時間
113/12/24 16:3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北區2樓產業發展局閱卷室(N204會議室對面)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北區60號櫃台 產業發展局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全部工程驗收合格及完成工程尾款給付後,完成合約應盡事宜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頒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合法設立登記之開業建築師事務所、E801060室內裝修業(登記範圍:專業設計)。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 d.資料查詢日期。 e.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規定)
其他:附加說明
收件地點為: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北區60號櫃台 產業發展局秘書室總收文(請撥打1999轉分機6681)服務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 ◎疑義異議受理窗口產業發展局_工商服務科_𡍼小姐(02)2720-8889轉1430 ◎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12月1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述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12月1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本案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開標結果廠商符合投標須知第59點第1款決標原則時,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並依下列原則辦理: 1.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高於保留決標金額者,照價決標。 2.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低於保留決標金額者,經機關評估尚非無法執行時,經廠商書面同意後,以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決標,或依投標須知第84點以保留決標總價與公告預算總價比例調整後,再評估刪減部分項目或數量至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內後決標;如未能取得廠商書面同意者,則以廢標處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1)資格審查:113年12月24日下午4時30分。 (2)服務建議書評選:另行通知。 (3)與評選優勝者議約:另行通知。 ◎本採購無給付預付款。 ◎履約保證金額度:無。 ◎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本案不允許共同投標。 ◎餘詳招標文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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