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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於契約期滿後,機關保留本案原工作項目後續擴充之權利,擴充期限至107年12月31日止,107年後續擴充所需經費為新臺幣135萬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西北區5樓產業發展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300元整,逕繳或電匯入臺北市溫泉資源管理基金台北富邦銀行公庫處16061014300004帳戶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西北區5樓產業發展局討論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西北區5樓產業發展局秘書室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合法登記立案之技術顧問公司、公司組織【營業項目代碼:I大類(專業、科學、技術服務業);Z大類(其他未分類業)】或學術單位。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
(1)、本案截止投標時間訂於106年6月26日17時00分,開標時間訂於106年6月26日17時30分。
(2)、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6年6月2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述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6年6月2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疑義異議受理窗口產業發展局公用事業科康小姐27208889-6609,地址市府路一號北區1樓。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電子領標,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
現場領標領取地點:台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西北區5樓產業發展局秘書室
售價及付款方式:新台幣300元整,逕繳或電匯入臺北市溫泉資源管理基金台北富邦銀行公庫處16061014300004帳戶
其他
本案底價:本案訂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開標方式:ㄧ次投標不分段開標(1)資格審查:106年6月26日17時30分整(2)服務建議書評選:另行通知(3)與符合需求者議價:另行通知。
◎預定決標日期:與符合需求者議價日(預計為開標後60日內)。
◎本採購無給付預付款。
◎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價金之10%
◎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本案不允許共同投標
◎餘詳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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