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600巷109號
電子郵件信箱
tcapo299@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600巷109號1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時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之辦公時間至本處秘書室洽購。2.地點: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600巷109號。3.工本費:招標文件工本費每份新臺幣100元整,郵遞購領以購買郵政匯票方式繳納,郵寄時應附該匯票及自備回郵信封(26×34公分以上),貼足國內快捷郵資(臺北市或新北市110元、外縣市150元),郵寄封面請註明「購領招標文件字樣」。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600巷109號1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600巷109號1樓總收發
廠商資格摘要
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20資訊處理服務業、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僅需任一項符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訂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3.開標日為資格審查日,本處將另行通知召開評選會議。
4.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9年5月1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9年5月12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6.本案無給付預付款。
7.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45,000元整。
8.保固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3%。
9.決標日期:與優勝廠商議價日期
10.餘詳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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