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600巷109號
電子郵件信箱
tcapo314@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後續擴充權利,後續擴充上限為新臺幣950,000元,擴充期間為109年1月1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600巷10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時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之辦公時間至本處秘書室洽購。 (二)地點: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600巷109號。 (三)公本費:招標文件每份售價新臺幣100元,郵遞購領以購買郵政匯票方式繳納,郵寄時應附該匯票及自備回郵信封(26×34公分以上),並貼足國內快捷郵資(臺北市或新北市110元、外縣市150元),郵寄信封請註明「購領案號108032招標文件」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600巷109號1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600巷109號1樓秘書室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財務採購契約書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合格登記廠商,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營業項目含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業(CC01)、光學及精密器械製造業(CE01)、醫療器材製造業(CF01)、醫療器材批發業(F108031)、醫療器材零售業(F208031)、國際貿易業(F401010)、機械器具批發業(F113)、電子材料批發業(F119010)或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ZZ99999)其中之一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訂底價並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917,700元整
2.開標方式: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3.本採購不適用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外國廠商可以參與投標,且得參與之情形詳本案投標須知第8點第2項規定,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參與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8年6月24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8年6月2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5.決標日期:預定同開標日
6.押標金:新臺幣45,000元整;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之10%。
7.本案無給付預付款。
8.本案訂有規格,請詳閱採購案規格需求表。
9.餘詳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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