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600巷109號
電子郵件信箱
tcapo254@mail.taipei.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862,520元整,期限自107年1月1日至107年3月31日止,後續擴充契約之單價,比照本契約單價。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600巷109號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時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之辦公時間至本處秘書室洽購。2.地點: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600巷109號 3.工本費:招標文件每份售價新臺幣100元,郵遞購領以購買郵政匯票方式繳納,郵寄時應附該匯票及自備回郵信封(26×34公分以上),並貼足國內快捷郵資(臺北市或新北市110元、外縣市150元),郵寄信封請註明「購領案號106053招標文件」字樣。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600巷109號1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600巷109號秘書室總收發
履約期限
自機關指定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詳契約第7條)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為獸醫診療機構或人力派遣業者(IZ12010)。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訂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二)開標方式: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6年10月1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6年10月1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
(四)決標日期:預計同開標日。
(五)投標廠商之標價幣別為新臺幣。
(六)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七)本案無給付預付款。
(八)履約保證金額度:獸醫師為新臺幣9萬元整;助理為新臺幣7萬元整,依所投標之項目分別或合併繳納。
(九)投標廠商資格:投標廠商須為獸醫診療機構或人力派遣業者。
1.獸醫師:投標廠商為獸醫診療機構者,應檢附機構開業執照影本及負責獸醫師(佐)執業執照影本;如為人力派遣業者等應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證明文件,以及執行本案獸醫師之獸醫師證書影本。
2.助理:投標廠商為獸醫診療機構者,應檢附機構開業執照影本及負責獸醫師(佐)執業執照影本;如為人力派遣業者等應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證明文件。。
(十)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十一)本案為分項複數決標,各分項預算金額如下:
1.獸醫師:新臺幣107萬850元整。
2.助理:新臺幣79萬1,670元整。
(十二)餘詳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認養犬貓醫療照護、預防注射與寵物登記派駐獸醫師服務費
品項名稱_2
認養犬貓醫療照護、預防注射與寵物登記委外助理服務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