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600巷109號
電子郵件信箱
tcapo094@mail.taipei.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600巷109號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600巷109號秘書室總收發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以上) 或 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之標價幣別為新臺幣。
2.決標方式:總價最低標。
3.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4.本案底價:本案訂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5.開標方式: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6.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5年10月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述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5年10月1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7.本案無給付預付款。
8.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
9.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金額之3%
10.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11.決標日期:預訂同開標日期。
12.餘詳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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