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W21 已決標公告

「115年批發、公有零售市場及攤集場等整修工程」委託設計監造

臺北市市場處 決標日:115/01/1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林彥忠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924,200
原始預算
$ 2,924,2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市場處
機關代碼 3.79.67.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3 - 綜合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工程科-薛宇辰-0225505220#2321
聯絡電話 (02)25505220#2045
機關代碼 3.79.67.1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1段21號6樓
聯絡人 工程科-薛宇辰-0225505220#2321
聯絡電話 (02)25505220#2045
傳真號碼 (02)25521713
電子郵件信箱 cw-2030@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另為配合本案施工時程及115年度可能產生其他需於當年度辦理之整修案件,免再另外重新遴選技術服務廠商,援引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採購法)第1條提升採購效率與功能之精神,本案擬保留未來增購權利,後續整修工程之設計監造費以固定費率(建造百分比7%、設計監造各佔50%)給付,並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如有設計監造服務外之委託技術服務,再另案辦理議價會議。(餘詳附加說明欄)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1/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市場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2/02 17:00
開標時間 115/02/03 09:30
開標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1段21號5樓(市場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1段21號6樓(市場處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 7 天內,履約各分段進度約定期限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本府範本者:「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其他: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市場處
其他: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臺北市市場處
機關代碼 3.79.67.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工程科-薛宇辰-0225505220#2321
聯絡電話
(02)25505220#2045
機關代碼
3.79.67.1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1段21號6樓
聯絡人
工程科-薛宇辰-0225505220#2321
聯絡電話
(02)25505220#2045
傳真號碼
(02)25521713
電子郵件信箱
cw-2030@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另為配合本案施工時程及115年度可能產生其他需於當年度辦理之整修案件,免再另外重新遴選技術服務廠商,援引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採購法)第1條提升採購效率與功能之精神,本案擬保留未來增購權利,後續整修工程之設計監造費以固定費率(建造百分比7%、設計監造各佔50%)給付,並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如有設計監造服務外之委託技術服務,再另案辦理議價會議。(餘詳附加說明欄)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1/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市場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2/02 17:00
開標時間
115/02/03 09:30
開標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1段21號5樓(市場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1段21號6樓(市場處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 7 天內,履約各分段進度約定期限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本府範本者:「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其他: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市場處
其他: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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