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W35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公有零售市場公共區域油漆粉刷作業預約式契約

臺北市市場處 決標日:111/03/0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興億室內裝修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884,312
原始預算
$ 4,278,962
底價金額
$ 2,400,000
決標折數
78.5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市場處
機關代碼 3.79.67.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1 - 建築施工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市場科-25505220轉2121周憶珮
聯絡電話 (02)25505220#2121
機關代碼 3.79.67.1
單位名稱 臺北市市場處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1段21號6樓
聯絡人 市場科-25505220轉2121周憶珮
聯絡電話 (02)25505220#2121
傳真號碼 (02)25521718
電子郵件信箱 cw-0609@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3/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市場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3/21 17:00
開標時間 111/03/22 09:30
開標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1段21號5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提升履約品質,履保金額度:金額訂為契約金額之1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1段21號6樓(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本府範本者為「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廠商:本案投標廠商資格僅須符合下列一項: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2.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如報(減)價金額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者,不得做為決標對象)。 3.E801060室內装修業: a.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4. E901010油漆工程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或未變更招標文件,已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及其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二、廠商電子領標請至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招標文件電子檔。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審標.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1年3月14日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1年3月16日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三、本採購案開口工項維護費單價之預算金額已公開。 四、本採購案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機關通報期間及各次通報單之履約期限規定如下:自決標日起至111年10月31日止,或實作數量計價後其總價達契約金額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五、履約期限:1.自決標日起至111年10月31日止或實作數量計價後其總價達契約金額新臺幣4,278,962元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2.機關應依採購標的需求通知廠商履約。 六、本案訂底價並公告底價,底價分別為:新臺幣2,400,000元。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市場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2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臺北市市場處
機關代碼 3.79.67.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市場科-25505220轉2121周憶珮
聯絡電話
(02)25505220#2121
機關代碼
3.79.67.1
單位名稱
臺北市市場處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1段21號6樓
聯絡人
市場科-25505220轉2121周憶珮
聯絡電話
(02)25505220#2121
傳真號碼
(02)25521718
電子郵件信箱
cw-0609@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3/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市場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3/21 17:00
開標時間
111/03/22 09:30
開標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1段21號5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提升履約品質,履保金額度:金額訂為契約金額之1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1段21號6樓(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本府範本者為「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廠商:本案投標廠商資格僅須符合下列一項: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2.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如報(減)價金額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者,不得做為決標對象)。 3.E801060室內装修業: a.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4. E901010油漆工程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或未變更招標文件,已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及其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二、廠商電子領標請至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招標文件電子檔。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審標.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1年3月14日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1年3月16日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三、本採購案開口工項維護費單價之預算金額已公開。 四、本採購案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機關通報期間及各次通報單之履約期限規定如下:自決標日起至111年10月31日止,或實作數量計價後其總價達契約金額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五、履約期限:1.自決標日起至111年10月31日止或實作數量計價後其總價達契約金額新臺幣4,278,962元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2.機關應依採購標的需求通知廠商履約。 六、本案訂底價並公告底價,底價分別為:新臺幣2,400,000元。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市場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21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