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W30 已決標公告

「成功市場改建工程、南門大樓及市場改建工程」公共藝術設置委託專業服務

臺北市市場處 決標日:111/04/2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蔚龍藝術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100,000
原始預算
$ 4,1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市場處
機關代碼 3.79.67.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4 - 都市計劃及景觀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工程科-陳永健-分機2312
聯絡電話 (02)25505220#2015
機關代碼 3.79.67.1
單位名稱 臺北市市場處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1段21號6樓
聯絡人 工程科-陳永健-分機2312
聯絡電話 (02)25505220#2015
傳真號碼 (02)25521718
電子郵件信箱 cw-2152@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4/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市場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5/05 17:00
開標時間 111/05/06 09:30
開標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1段21號5樓(市場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維護本處權益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1段21號6樓(市場處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廠商:J601010藝文服務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或未變更招標文件重行招標,已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及其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二、廠商電子領標請至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招標文件電子檔。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審標.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1年4月25日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1年5月2日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本案無給付預付款.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10%.保固保證金額度:無.本標的不辦理初驗。履約地點:成功市場(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192巷)及南門市場(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8號)。履約期限:第一階段:廠商應在決標日翌日起45天內提交「公共藝術設置計畫書」草案。第二階段:廠商需配合執行小組會議決議內容辦理「公共藝術設置計畫書」修正,並於當次會議結束翌日起10天內提交修正後之設置計畫書供下次討論使用,至「公共藝術設置計畫書」通過審查為止。第三階段:「公共藝術設置計畫書」審查通過後,經機關通知日之翌日起20天內,提交徵選招標文件。第四階段:鑑價會議後,廠商應於機關提供相關文件並發文通知日之翌日起20天內提交「公共藝術徵選結果報告書」,提送臺北市公共藝術審議會核定。第五階段:廠商應在公共藝術設置作品完成驗收及辦理民眾參與完成後翌日起25天內,提交「公共藝術完成報告書」,提送臺北市公共藝術審議會備查。(詳契約第七條等相關條文)。 三、本案採固定費用給付,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提供服務建議書(或企劃書),但招標文件要求詳列價格者,仍應提供價格文件,惟免備投標書。廠商報價不得超過本機關公告之固定費用(或費率);如低於該固定費用(或費率),則視為投標廠商之回饋,以該報價決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市場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5/0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臺北市市場處
機關代碼 3.79.67.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工程科-陳永健-分機2312
聯絡電話
(02)25505220#2015
機關代碼
3.79.67.1
單位名稱
臺北市市場處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1段21號6樓
聯絡人
工程科-陳永健-分機2312
聯絡電話
(02)25505220#2015
傳真號碼
(02)25521718
電子郵件信箱
cw-2152@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4/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市場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5/05 17:00
開標時間
111/05/06 09:30
開標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1段21號5樓(市場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維護本處權益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1段21號6樓(市場處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廠商:J601010藝文服務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或未變更招標文件重行招標,已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及其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二、廠商電子領標請至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招標文件電子檔。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審標.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1年4月25日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1年5月2日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本案無給付預付款.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10%.保固保證金額度:無.本標的不辦理初驗。履約地點:成功市場(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192巷)及南門市場(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8號)。履約期限:第一階段:廠商應在決標日翌日起45天內提交「公共藝術設置計畫書」草案。第二階段:廠商需配合執行小組會議決議內容辦理「公共藝術設置計畫書」修正,並於當次會議結束翌日起10天內提交修正後之設置計畫書供下次討論使用,至「公共藝術設置計畫書」通過審查為止。第三階段:「公共藝術設置計畫書」審查通過後,經機關通知日之翌日起20天內,提交徵選招標文件。第四階段:鑑價會議後,廠商應於機關提供相關文件並發文通知日之翌日起20天內提交「公共藝術徵選結果報告書」,提送臺北市公共藝術審議會核定。第五階段:廠商應在公共藝術設置作品完成驗收及辦理民眾參與完成後翌日起25天內,提交「公共藝術完成報告書」,提送臺北市公共藝術審議會備查。(詳契約第七條等相關條文)。 三、本案採固定費用給付,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提供服務建議書(或企劃書),但招標文件要求詳列價格者,仍應提供價格文件,惟免備投標書。廠商報價不得超過本機關公告之固定費用(或費率);如低於該固定費用(或費率),則視為投標廠商之回饋,以該報價決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市場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5/0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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