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1段21號6樓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5505220分機2015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cw-2152@mail.taipei.gov.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109年度公有零售市場消防檢修申報、 臨時攤販集中場消防檢查及公有市場消防設備維修開口契約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市場處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09/02/14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09/02/15 09:3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臺北市市場處-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1段21號5樓(開標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240000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43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1段21號6樓(臺北市市場處總收文)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本案契約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廠商:
IF01010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一、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或未變更招標文件重行招標,已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及其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二、廠商電子領標請至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招標文件電子檔。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審標.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9年2月11日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9年2月13日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預定決標日期:同開標日.本案無給付預付款.履約保證金額度:490,000元.保固保證金額度:無.本標的不辦理初驗。履約地點:臺北市市場處所轄公有市場(含公有傳統市商場、超級市場、地下街、臨時攤販集中場)。
三、履約期限: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或實作數量個案計價後其總價達上限金額新臺幣499萬9,900元整止,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完成履約標的。
四、郵購領遞招標文件:新臺幣100元(郵購者請以郵政匯票郵寄本處,受款人:臺北市市場處,並註明欲購標案名稱或標案案號,另加附回郵郵資新臺幣150元整。)
五、本案訂底價並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4,400,000元。
六、詳細價目表已載明採購需求項目及預估需求數量。
七、本採購案各項目之預算單價已公開。
八、本採購案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機關開立通知單之期限及各次通知單之履約期限規定如下:
(一)本採購之預算金額即契約上限金額,應為訂約總價。
(二)機關開立通知單之期限為契約約定之履約期限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機關應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知單,通知廠商履約,通知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
(三)逾期違約金,除契約另有約定者外,按逾各次通知施作應完成期限日(時)數,每日(時)依一定金額或該次通知履約內容之價金總額之一定比例,計算逾期違約金。
(四)本款第一目及第二目規定,如有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依「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規定辦理契約變更者,以契約變更後之金額為上限金 額,或以契約變更後約定之期間為通知單開立期限。
九、決標後之單價調整事項及最低標廠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之處理方式,依投標須知規定辦理。
十、如得標廠商不屬消防專業機構時,需自費委託消防專業機構代為辦理西寧市場消防檢修申報,相關費用已包含於契約總價。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市場處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0-02-14T19:23:05+08:00
電子郵件信箱
cw-2152@mail.taipei.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市場處
開標地點
臺北市市場處-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1段21號5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43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1段21號6樓(臺北市市場處總收文)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本案契約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廠商: IF01010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或未變更招標文件重行招標,已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及其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二、廠商電子領標請至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招標文件電子檔。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審標.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9年2月11日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9年2月13日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預定決標日期:同開標日.本案無給付預付款.履約保證金額度:490,000元.保固保證金額度:無.本標的不辦理初驗。履約地點:臺北市市場處所轄公有市場(含公有傳統市商場、超級市場、地下街、臨時攤販集中場)。 三、履約期限: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或實作數量個案計價後其總價達上限金額新臺幣499萬9,900元整止,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完成履約標的。 四、郵購領遞招標文件:新臺幣100元(郵購者請以郵政匯票郵寄本處,受款人:臺北市市場處,並註明欲購標案名稱或標案案號,另加附回郵郵資新臺幣150元整。) 五、本案訂底價並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4,400,000元。 六、詳細價目表已載明採購需求項目及預估需求數量。 七、本採購案各項目之預算單價已公開。 八、本採購案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機關開立通知單之期限及各次通知單之履約期限規定如下: (一)本採購之預算金額即契約上限金額,應為訂約總價。 (二)機關開立通知單之期限為契約約定之履約期限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機關應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知單,通知廠商履約,通知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 (三)逾期違約金,除契約另有約定者外,按逾各次通知施作應完成期限日(時)數,每日(時)依一定金額或該次通知履約內容之價金總額之一定比例,計算逾期違約金。 (四)本款第一目及第二目規定,如有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依「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規定辦理契約變更者,以契約變更後之金額為上限金 額,或以契約變更後約定之期間為通知單開立期限。 九、決標後之單價調整事項及最低標廠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之處理方式,依投標須知規定辦理。 十、如得標廠商不屬消防專業機構時,需自費委託消防專業機構代為辦理西寧市場消防檢修申報,相關費用已包含於契約總價。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市場處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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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類912-針對整個社區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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