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B13 已決標公告

公有改建市場攤(鋪)位招牌設計及製作財物採購開口契約

臺北市市場處 決標日:108/08/2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羅漢果文創廣告設計工程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88,642
原始預算
$ 2,550,000
底價金額
$ 2,300,000
決標折數
51.6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市場處
機關代碼 3.79.67.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9 - 其他電力設備及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公有零售市場科-洪小姐-分機2112
聯絡電話 (02)25505220#2015
機關代碼 3.79.67.1
單位名稱 臺北市市場處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1段21號6樓
聯絡人 公有零售市場科-洪小姐-分機2112
聯絡電話 (02)25505220#2015
傳真號碼 (02)25521718
電子郵件信箱 cw-0609@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8/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市場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9/09 17:00
開標時間 108/09/10 10:00
開標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1段21號5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2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市場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市場處特種基金保管款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1段21號6樓(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廠商:以下營業項目應至少符合一項: E801010室內裝潢業、E801060室內裝修業、I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或未變更招標文件重行招標,已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及其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二、廠商電子領標請至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招標文件電子檔。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審標.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8年9月2日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8年9月6日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預定決標日期:同開標日.本案無給付預付款.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百分之10計算.保固保證金額度:以契約金額3%計算。本標的不辦理初驗。履約地點:臺北市市場處公有改建市場-環南市場(臺北市萬華區環河南路二段245號)及南門中繼市場(臺北市大安區杭州南路二段55號)。 三、郵購領遞招標文件:新臺幣100元(郵購者請以郵政匯票郵寄本處,受款人:臺北市市場處,並註明欲購標案名稱或標案案號,另加附回郵郵資新臺幣150元整。) 四、本案訂底價並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2,300,000元。 五、履約期限: 1.履約期限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2.機關應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需求單,通知廠商履約,需求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機關通 報期間至108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3.各次需求單,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次日起30日曆天內安裝測試完畢。 4.分批交貨,分批驗收,但全部批數交貨及驗收完畢後付款。廠商於符合前述付款條件後提 出證明文件。機關於15工作天內完成審核程序後,通知廠商提出請款單據,並於接到廠商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付款。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市場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9/0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臺北市市場處
機關代碼 3.79.67.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公有零售市場科-洪小姐-分機2112
聯絡電話
(02)25505220#2015
機關代碼
3.79.67.1
單位名稱
臺北市市場處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1段21號6樓
聯絡人
公有零售市場科-洪小姐-分機2112
聯絡電話
(02)25505220#2015
傳真號碼
(02)25521718
電子郵件信箱
cw-0609@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8/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市場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9/09 17:00
開標時間
108/09/10 10:00
開標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1段21號5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2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市場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市場處特種基金保管款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1段21號6樓(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廠商:以下營業項目應至少符合一項: E801010室內裝潢業、E801060室內裝修業、I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或未變更招標文件重行招標,已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及其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二、廠商電子領標請至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招標文件電子檔。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審標.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8年9月2日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8年9月6日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預定決標日期:同開標日.本案無給付預付款.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百分之10計算.保固保證金額度:以契約金額3%計算。本標的不辦理初驗。履約地點:臺北市市場處公有改建市場-環南市場(臺北市萬華區環河南路二段245號)及南門中繼市場(臺北市大安區杭州南路二段55號)。 三、郵購領遞招標文件:新臺幣100元(郵購者請以郵政匯票郵寄本處,受款人:臺北市市場處,並註明欲購標案名稱或標案案號,另加附回郵郵資新臺幣150元整。) 四、本案訂底價並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2,300,000元。 五、履約期限: 1.履約期限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2.機關應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需求單,通知廠商履約,需求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機關通 報期間至108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3.各次需求單,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次日起30日曆天內安裝測試完畢。 4.分批交貨,分批驗收,但全部批數交貨及驗收完畢後付款。廠商於符合前述付款條件後提 出證明文件。機關於15工作天內完成審核程序後,通知廠商提出請款單據,並於接到廠商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付款。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市場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9/0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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