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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增購金額上限為81萬5,218元,且擴充期間上限為本案全部結案前。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市場處-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8號3樓(第三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74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8號3樓(臺北市市場處總收文)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契約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廠商:
建築師事務所:
a.開業證書。
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或未變更招標文件重行招標,已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及其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二、廠商電子領標請至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招標文件電子檔。開標是日辦理廠商資格審查,評選時間地點本機關另行通知。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審標.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6年7月3日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6年7月12日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本案無給付預付款.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5%計算.保固保證金額度:無.本標的不辦理初驗。履約地點:公有永吉市場(信義區永吉路278巷1弄30號)、公有新生市場(中正區新生南路一段134號之1)、公有南松市場(松山區塔悠路40號)。
三、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60日曆天內完成各棟建築物基本資料調查收集彙整、鑽探報告、簽證報告、測量與平立面圖、製作補照評估規劃報告書、施工預算等辦理補照所需資料送機關審核(機關得邀專家學者召開審議會議,廠商配合簡報說明),審查修正1次為限,修正期間自會議次日起算為7日曆天(如有非可歸責於廠商事由或須機關配合事項始得完成修正者,應於期限內通知機關,得不受次數及期限之限制)。(餘詳契約第七條履約期限)
四、本案以公告之固定費用(新臺幣4,159,755元)決標,廠商免備投標書及價格封,惟仍應將報價內容附於服務建議書(或企劃書)內。廠商報價不得超過本機關公告之固定費用;如低於該固定費用,則視為投標廠商之回饋,以該報價決標。
五、本案投標廠商應自行前往現場勘查履約標的。
六、郵購領遞招標文件:新臺幣100元(郵購者請以郵政匯票郵寄本處,受款人:臺北市市場處,並註明欲購標案名稱或標案案號,另加附回郵郵資新臺幣150元整。)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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