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市場處 |
|---|---|
| 機關代碼 | 3.79.67.1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521 建築施工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 |
| 聯絡電話 | -- |
| 機關代碼 | 3.79.67.1 |
| 單位名稱 | 臺北市市場處 |
|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 中正區 羅斯福路1段8號3樓 |
| 聯絡人 | 工程科-莊祐銓-分機2309 |
| 聯絡電話 | (02) 23415241 #2015 |
| 傳真號碼 | (02) 23560821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決標資料類別 | 決標公告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共同投標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開標時間 | 105/05/23 10:30 |
| 原公告日期 | 105/05/16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地點(含地區) | 臺北市-大同區,臺北市-中山區,臺北市-松山區,臺北市-士林區,臺北市-北投區,臺北市-內湖區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本案契約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
| 投標廠商家數 | 2 |
| 廠商代碼 | 53688154 |
| 廠商名稱 | 翌城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
| 是否得標 | 是 |
| 組織型態 | 公司登記 |
| 廠商業別 | 營造業 |
| 營造業登記證號碼 | 綜丙H字第H00508-000號 |
| 廠商地址 | 242 新北市 新莊區 福壽街124巷33號 |
| 廠商電話 | (02) 29988490 |
| 決標金額 | 1,710,000元 |
| 得標廠商國別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是否為中小企業 | 是 |
| 履約起迄日期 | 105/05/30 - 105/12/31 |
|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 否 |
| 廠商代碼_2 | 12806804 |
| 廠商名稱_2 | 台笙營造有限公司 |
| 是否得標_2 | 否 |
| 決標品項數 | 1 |
| 品項名稱 | 105年度市場土建及設備委外維修零星維護預約式契約-北區 |
|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 否 |
| 得標廠商 | 翌城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
| 預估需求數量 | 1 |
| 底價金額 | 2,500,000元 |
| 原產地國別1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 1,710,000元 |
| 未得標廠商 | 台笙營造有限公司 |
| 是否合格 | 是 |
| 標價金額 | 2,250,000元 |
| 未得標原因 |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
| 決標公告序號 | 001 |
| 決標日期 | 105/05/30 |
| 決標公告日期 | 105/06/04 |
| 契約編號 | 105市秘字第W39號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總決標金額 | 1,710,000元 |
| 決標金額是否係依預估條件估算之預估金額 | 是 |
| 估算方式 | 本採購案為預約式契約,總價決標單價簽約,招標數量為預估值,得標廠商以派工單實際數量為準。 |
|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 |
|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 3.79.67.1 |
|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 臺北市市場處 |
| 附加說明 | (一)本案於105年5月23日開標,開標結果最低標廠商翌城營造工程有限公司標價偏低,低於底價之80%(68.4%)且低於判斷基準之80%(1,752,000),依「政府採購法第58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第5項第1款之規定,先予保留決標並限該最低標廠商提供標價偏低之書面說明供本機關審酌。最低標廠商書面說明經審酌並於105年5月30日簽奉核准說明係屬合理,爰本案決標予翌城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二)本採購案為預約式契約,採總價決標,並以單價訂約,其實際底價為2,500,000元,實際決標金額為1,710,000元。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