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0052 已決標公告

2024台北燈節活動規劃暨執行案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決標日:112/08/2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年代網際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5,000,000
原始預算
$ 55,0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機關代碼 3.79.6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新傑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505
機關代碼 3.79.66
單位名稱 觀光發展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中央區觀光傳播局
聯絡人 林新傑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505
傳真號碼 (02)27205887
電子郵件信箱 qa-shin@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後續擴充新臺幣1,500萬元之權利,擴充期限至113年6月30日 止,其價款依照本案契約詳細價目表所訂單價核計之,如非詳細價目表所列規格則另行議價。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8/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9/21 17:00
開標時間 112/09/22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中央區觀光傳播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考量本案為國際大型戶外活動,為確保廠商如實履約,故收取履保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中央區觀光傳播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3年4月30日止。(詳契約約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府頒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僅須任一項符合):I103060管理顧問業、I199990其他顧問服務業、I301050實境體感應用服務業、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J502011電視業、I501010產品設計業、I599990其他設計業、J601010藝文服務業、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J701040休閒活動場館業、J799990其他休閒服務業、J902011旅行業或JB01010會議及展覽服務業。 (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廠商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b.其他證明文件:J902011旅行業應另檢附交通部觀光局核發之旅行業執照(旅行業管理規則第6條);J5廣播電視業中屬許可業類者,需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證。 二、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 採購網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本項「票據信用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為不合格標。但經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產製票據信用 證明而無查覆單位圖章者,仍為合格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1、本案招標文件含招標公告、投標須知(及附件)、契約、需求規範、詳細價目表(空白)、評選須知、投標廠商聲明書(及聲明書附件)、投標廠商資格價格審查表、授權書、投標封套、電子領標作業說明、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分包廠商是否為拒絕往來廠商自 我檢核表、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臺北市政府各機關採購契約變更單價編列及議價注意事項、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廠商分包管理要點、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 2、本案採固定費用給付(即本案預算金額),廠商報價不得超過本機關公告之固定費用,並應於服務建議書詳列組成該報價之內容。 3、本案採電子領標,廠商投標應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4、本案履約保證金為新臺幣100萬元。 5、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廉政專線:(02)27287568。 6、疑義、異議受理窗口: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2年9月4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112年9月14日。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2038、傳真23454568、地址: 臺北市市府路1號3樓中央區。 7、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招標文件如規定投標廠商應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該規定無效。廠商如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者,為無效標。 8、「票據信用查覆單」須蓋查覆單位戳章,否則視為不合格標。但經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產製票據信用證明而無查覆單位圖章者,仍為合格標。 9、餘詳見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9/2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66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新傑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505
機關代碼
3.79.66
單位名稱
觀光發展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中央區觀光傳播局
聯絡人
林新傑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505
傳真號碼
(02)27205887
電子郵件信箱
qa-shin@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後續擴充新臺幣1,500萬元之權利,擴充期限至113年6月30日 止,其價款依照本案契約詳細價目表所訂單價核計之,如非詳細價目表所列規格則另行議價。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8/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9/21 17:00
開標時間
112/09/22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中央區觀光傳播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考量本案為國際大型戶外活動,為確保廠商如實履約,故收取履保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中央區觀光傳播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3年4月30日止。(詳契約約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府頒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僅須任一項符合):I103060管理顧問業、I199990其他顧問服務業、I301050實境體感應用服務業、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J502011電視業、I501010產品設計業、I599990其他設計業、J601010藝文服務業、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J701040休閒活動場館業、J799990其他休閒服務業、J902011旅行業或JB01010會議及展覽服務業。 (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廠商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b.其他證明文件:J902011旅行業應另檢附交通部觀光局核發之旅行業執照(旅行業管理規則第6條);J5廣播電視業中屬許可業類者,需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證。 二、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 採購網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本項「票據信用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為不合格標。但經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產製票據信用 證明而無查覆單位圖章者,仍為合格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1、本案招標文件含招標公告、投標須知(及附件)、契約、需求規範、詳細價目表(空白)、評選須知、投標廠商聲明書(及聲明書附件)、投標廠商資格價格審查表、授權書、投標封套、電子領標作業說明、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分包廠商是否為拒絕往來廠商自 我檢核表、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臺北市政府各機關採購契約變更單價編列及議價注意事項、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廠商分包管理要點、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 2、本案採固定費用給付(即本案預算金額),廠商報價不得超過本機關公告之固定費用,並應於服務建議書詳列組成該報價之內容。 3、本案採電子領標,廠商投標應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4、本案履約保證金為新臺幣100萬元。 5、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廉政專線:(02)27287568。 6、疑義、異議受理窗口: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2年9月4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112年9月14日。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2038、傳真23454568、地址: 臺北市市府路1號3樓中央區。 7、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招標文件如規定投標廠商應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該規定無效。廠商如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者,為無效標。 8、「票據信用查覆單」須蓋查覆單位戳章,否則視為不合格標。但經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產製票據信用證明而無查覆單位圖章者,仍為合格標。 9、餘詳見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9/2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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