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0050 已決標公告

《110年觀光行銷日曆》印製配送暨包銷案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決標日:109/05/1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國振社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052,400
原始預算
$ 4,990,000
底價金額
$ 4,900,000
決標折數
82.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機關代碼 3.79.6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4 - 附帶於製造業之服務(製造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除外)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婉婷
聯絡電話 (02)27208889#7566
機關代碼 3.79.66
單位名稱 媒體出版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中央區
聯絡人 林婉婷
聯絡電話 (02)27208889#7566
傳真號碼 (02)27205909
電子郵件信箱 qa-umargaretk@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5/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5/25 17:00
開標時間 109/05/26 14:3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中央區觀光傳播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中央區觀光傳播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0年1月15日止(詳契約約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1)C701010印刷業,公司登記項目中須包含印刷相關業務。(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廠商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 (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其他證明文件: 印刷工廠證明文件(如工廠登記證),印刷履約工廠地址必須與投標時所附之工廠登記證上之地址、廠名相同。 2.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其情形: 投標廠商應附曾完成日曆印製案件承做之證明文件影本1份(承做公部門案件者提驗收證明書或結算證明書或契約書;承做民間或國外機構、組織案件者,請提結算證明書或契約書)。 3.納稅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公告底價:新臺幣4,900,000元。 2.本案招標文件含投標須知、契約、需求規範、詳細表、投標封套、投標書、投標廠商資格價格審查表、投標廠商聲明書、授權書、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分包廠商是否為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電子領標作業說明。 3.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廉政專線:(02)27287568。 4.疑義、異議受理窗口: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09年5月18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109年5月22日。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 )轉2037、傳真23454568、地址: 臺北市市府路1號3樓中央區 5.投標文件(含報價有效期)有效期自投標時起至開標後30日止,餘詳投標須知四十七點。 6.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招標文件如規定投標廠商應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該規定無效。廠商如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者,為無效標。 7.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進入本市市政大樓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請廠商提早進入市政大樓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5/2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6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婉婷
聯絡電話
(02)27208889#7566
機關代碼
3.79.66
單位名稱
媒體出版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中央區
聯絡人
林婉婷
聯絡電話
(02)27208889#7566
傳真號碼
(02)27205909
電子郵件信箱
qa-umargaretk@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5/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5/25 17:00
開標時間
109/05/26 14:3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中央區觀光傳播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中央區觀光傳播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0年1月15日止(詳契約約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1)C701010印刷業,公司登記項目中須包含印刷相關業務。(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廠商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 (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其他證明文件: 印刷工廠證明文件(如工廠登記證),印刷履約工廠地址必須與投標時所附之工廠登記證上之地址、廠名相同。 2.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其情形: 投標廠商應附曾完成日曆印製案件承做之證明文件影本1份(承做公部門案件者提驗收證明書或結算證明書或契約書;承做民間或國外機構、組織案件者,請提結算證明書或契約書)。 3.納稅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公告底價:新臺幣4,900,000元。 2.本案招標文件含投標須知、契約、需求規範、詳細表、投標封套、投標書、投標廠商資格價格審查表、投標廠商聲明書、授權書、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分包廠商是否為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電子領標作業說明。 3.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廉政專線:(02)27287568。 4.疑義、異議受理窗口: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09年5月18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109年5月22日。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 )轉2037、傳真23454568、地址: 臺北市市府路1號3樓中央區 5.投標文件(含報價有效期)有效期自投標時起至開標後30日止,餘詳投標須知四十七點。 6.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招標文件如規定投標廠商應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該規定無效。廠商如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者,為無效標。 7.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進入本市市政大樓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請廠商提早進入市政大樓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5/2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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