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中央區觀光傳播局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7208889分機7557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qa-cyliang@mail.taipei.gov.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臺北市居住政策網路行銷暨宣傳影片製作案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招標資料: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招標資料: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09/03/23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09/03/24 10:3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中央區觀光傳播局會議室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中央區觀光傳播局秘書室
其他: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詳契約約定)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任一項符合):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I3資訊服務業、I4廣告業、J4電影事業、J5廣播事業、J7休閒娛樂服務業。(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無者免填;須具有特定營業項目方可參與投標者,依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之大類、中類、小類或細類項目為基準),廠商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
(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二、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1、本案招標文件含招標公告、投標須知、契約、需求說明、評選須知、經費詳細表、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廠商資格價格審查表、授權書、投標封套、電子領標作業說明、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分包廠商是否為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
2、本案採固定費用給付,廠商報價不得超過本機關公告之固定費用;如低於該固定費用(或費率),則視為投標廠商之回饋,以該報價決標。
3、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廉政專線:(02)27287568
4、疑義、異議受理窗口: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09年3月16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109年3月22日。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2038、傳真23454568、地址: 臺北市市府路1號3樓中央區。
5、投標文件(含報價有效期)有效期限至109年4月23日,餘詳投標須知四十七點。
6、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招標文件如規定投標廠商應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該規定無效。廠商如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者,為無效標。
7、「票據信用查覆單」須蓋查覆單位戳章,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8、餘詳見招標文件。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0-03-13T01:07:11+08:00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中央區觀光傳播局
電子郵件信箱
qa-cyliang@mail.taipei.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中央區觀光傳播局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中央區觀光傳播局秘書室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詳契約約定)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任一項符合):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I3資訊服務業、I4廣告業、J4電影事業、J5廣播事業、J7休閒娛樂服務業。(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無者免填;須具有特定營業項目方可參與投標者,依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之大類、中類、小類或細類項目為基準),廠商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 (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二、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招標文件含招標公告、投標須知、契約、需求說明、評選須知、經費詳細表、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廠商資格價格審查表、授權書、投標封套、電子領標作業說明、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分包廠商是否為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 2、本案採固定費用給付,廠商報價不得超過本機關公告之固定費用;如低於該固定費用(或費率),則視為投標廠商之回饋,以該報價決標。 3、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廉政專線:(02)27287568 4、疑義、異議受理窗口: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09年3月16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109年3月22日。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2038、傳真23454568、地址: 臺北市市府路1號3樓中央區。 5、投標文件(含報價有效期)有效期限至109年4月23日,餘詳投標須知四十七點。 6、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招標文件如規定投標廠商應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該規定無效。廠商如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者,為無效標。 7、「票據信用查覆單」須蓋查覆單位戳章,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8、餘詳見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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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居住政策網路行銷暨宣傳影片製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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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類96-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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