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054 已決標公告

「108年大稻埕觀光小鎮行銷活動」勞務採購案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決標日:108/06/2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六禧創意行銷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00,000
原始預算
$ 1,1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機關代碼 3.79.6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楊美貞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028
機關代碼 3.79.66
單位名稱 媒體出版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中央區觀光傳播局
聯絡人 楊美貞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028
傳真號碼 (02)27205909
電子郵件信箱 qa-jenny@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留後續擴充權利,擴充金額以20萬元為上限,擴充期限至108年11月30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5.8 交通部觀光局
補助金額 1,0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6/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7/08 17:00
開標時間 108/07/09 10:3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中央區觀光傳播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中央區觀光傳播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08年11月30日止(詳契約約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任一項符合)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應檢附以下文件 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b.章程:章程任務內容須與音樂、廣告、藝文活動及旅遊相關。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I199其他顧問服務業、I401廣告業、I501產品設計業、J601藝文服務業、J602演藝活動業、J603音樂展演空間業、J502電視業、JB01會議及展覽服務業等。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招標文件如規定投標廠商應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該規定無效。廠商如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者,為無效標) 2.廠商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招標文件含招標公告、投標須知、需求說明、評選須知、契約、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廠商資格價格審查表、授權書、投標封套、電子領標作業說明、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分包廠商是否為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 2.本案以公告之固定費用決標,但廠商投標應將報價內容附於服務建議書內。 3.投標文件(含報價有效期)有效期限至108年8月31日,餘詳投標須知四十七點。 5.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廉政專線:(02)27287568。 6.疑義、異議受理窗口: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08年6月30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108年7月7日。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2037、傳真23454568、地址: 臺北市市府路1號3樓中央區。 7.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招標文件如規定投標廠商應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該規定無效。廠商如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者,為無效標。 8.餘詳見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0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66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楊美貞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028
機關代碼
3.79.66
單位名稱
媒體出版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中央區觀光傳播局
聯絡人
楊美貞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028
傳真號碼
(02)27205909
電子郵件信箱
qa-jenny@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留後續擴充權利,擴充金額以20萬元為上限,擴充期限至108年11月30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5.8 交通部觀光局
補助金額
1,0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6/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7/08 17:00
開標時間
108/07/09 10:3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中央區觀光傳播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中央區觀光傳播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08年11月30日止(詳契約約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任一項符合)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應檢附以下文件 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b.章程:章程任務內容須與音樂、廣告、藝文活動及旅遊相關。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I199其他顧問服務業、I401廣告業、I501產品設計業、J601藝文服務業、J602演藝活動業、J603音樂展演空間業、J502電視業、JB01會議及展覽服務業等。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招標文件如規定投標廠商應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該規定無效。廠商如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者,為無效標) 2.廠商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招標文件含招標公告、投標須知、需求說明、評選須知、契約、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廠商資格價格審查表、授權書、投標封套、電子領標作業說明、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分包廠商是否為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 2.本案以公告之固定費用決標,但廠商投標應將報價內容附於服務建議書內。 3.投標文件(含報價有效期)有效期限至108年8月31日,餘詳投標須知四十七點。 5.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廉政專線:(02)27287568。 6.疑義、異議受理窗口: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08年6月30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108年7月7日。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2037、傳真23454568、地址: 臺北市市府路1號3樓中央區。 7.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招標文件如規定投標廠商應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該規定無效。廠商如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者,為無效標。 8.餘詳見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0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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