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0107 已決標公告

「108年度臺北市旅遊服務體系文宣品、制服及城市紀念品倉儲物流管理」勞務採購案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決標日:107/11/2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倍新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709,999
原始預算
$ 1,860,000
底價金額
$ 1,799,999
決標折數
95.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機關代碼 3.79.6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2 - 不動產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賴麗華
聯絡電話 (02)27208889#3335
機關代碼 3.79.66
單位名稱 城市旅遊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中央區觀光傳播局
聯絡人 賴麗華
聯絡電話 (02)27208889#3335
傳真號碼 (02)27232793
電子郵件信箱 qa-kelly0607@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後續擴充權利,擴充金額以62萬元為上限,擴充期間至109年4月30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03 17:00
開標時間 107/12/04 10:3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中央區觀光傳播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中央區觀光傳播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8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詳契約約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G8倉儲業。(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廠商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 (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a)曾承攬與本案標的類似之倉儲物流服務案結算驗收證明書或其他履約驗收文件(2擇1)。 (b)相關倉儲地點、坪數證明文件或租賃場地文件,或提出可履約書面承諾之切結書文件正本(加蓋公司大小章)。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次公告無修正招標文件。 1.本案公告底價:新臺幣179萬9,999元。 2.本案招標文件含招標公告、投標須知、契約、需求規範、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廠商資格價格審查表、投標書、授權書、投標封套、電子領標作業說明。 3.本案履約保證金為契約價金10%。 4.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廉政專線:(02)27287568。 5.疑義、異議受理窗口: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07年11月28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107年12月2日。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 )轉2037、傳真23454568、地址: 臺北市市府路1號3樓中央區。 6.投標文件(含報價有效期)有效期限至預定決標日(107年12月31日),餘詳投標須知四十七點。 7.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招標文件如規定投標廠商應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該規定無效。廠商如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者,為無效標。 8.餘詳見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0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6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賴麗華
聯絡電話
(02)27208889#3335
機關代碼
3.79.66
單位名稱
城市旅遊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中央區觀光傳播局
聯絡人
賴麗華
聯絡電話
(02)27208889#3335
傳真號碼
(02)27232793
電子郵件信箱
qa-kelly0607@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後續擴充權利,擴充金額以62萬元為上限,擴充期間至109年4月30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03 17:00
開標時間
107/12/04 10:3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中央區觀光傳播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中央區觀光傳播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8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詳契約約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G8倉儲業。(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廠商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 (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a)曾承攬與本案標的類似之倉儲物流服務案結算驗收證明書或其他履約驗收文件(2擇1)。 (b)相關倉儲地點、坪數證明文件或租賃場地文件,或提出可履約書面承諾之切結書文件正本(加蓋公司大小章)。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次公告無修正招標文件。 1.本案公告底價:新臺幣179萬9,999元。 2.本案招標文件含招標公告、投標須知、契約、需求規範、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廠商資格價格審查表、投標書、授權書、投標封套、電子領標作業說明。 3.本案履約保證金為契約價金10%。 4.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廉政專線:(02)27287568。 5.疑義、異議受理窗口: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07年11月28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107年12月2日。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 )轉2037、傳真23454568、地址: 臺北市市府路1號3樓中央區。 6.投標文件(含報價有效期)有效期限至預定決標日(107年12月31日),餘詳投標須知四十七點。 7.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招標文件如規定投標廠商應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該規定無效。廠商如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者,為無效標。 8.餘詳見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03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