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071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2017臺北世大運戶外廣告案」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決標日:106/06/0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八大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325,290
原始預算
$ 4,950,000
底價金額
$ 4,325,29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機關代碼 3.79.6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1 - 廣告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鄧羽晴
聯絡電話 (02)27208889#7554
機關代碼 3.79.66
單位名稱 綜合行銷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中央區觀光傳播局
聯絡人 鄧羽晴
聯絡電話 (02)27208889#7554
傳真號碼 (02)27233044
電子郵件信箱 tms_ycteng@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9.74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後續擴充新臺幣100萬元之權利,擴充期限至106年9月30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6/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6/12 17:00
開標時間 106/06/13 09:3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中央區觀光傳播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中央區觀光傳播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06年9月30日止。(詳契約約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I401廣告業 (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無者免填;須具有特定營業項目方可參與投標者,依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之大類、中類、小類或細類項目為基準),廠商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 (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招標文件含招標公告、投標須知、契約、需求說明、評選須知、詳細表、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廠商資格價格審查表、投標書、授權書、投標封套、電子領標作業說明、退還押標金申請書。 2、本案押標金新臺幣10萬元。 3、本案履約保證金為契約價金10%。 4、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廉政專線:(02)27287568 5、疑義、異議受理窗口: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06年6月5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106年6月11日。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2038、傳真23454568、地址: 臺北市市府路1號3樓中央區 6、投標文件(含報價有效期)有效期限至預定決標日(106年7月7日),餘詳投標須知四十七點。 7、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招標文件如規定投標廠商應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該規定無效。廠商如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者,為無效標。 8、餘詳見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6/1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66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鄧羽晴
聯絡電話
(02)27208889#7554
機關代碼
3.79.66
單位名稱
綜合行銷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中央區觀光傳播局
聯絡人
鄧羽晴
聯絡電話
(02)27208889#7554
傳真號碼
(02)27233044
電子郵件信箱
tms_ycteng@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79.74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後續擴充新臺幣100萬元之權利,擴充期限至106年9月30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6/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6/12 17:00
開標時間
106/06/13 09:3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中央區觀光傳播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中央區觀光傳播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06年9月30日止。(詳契約約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I401廣告業 (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無者免填;須具有特定營業項目方可參與投標者,依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之大類、中類、小類或細類項目為基準),廠商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 (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招標文件含招標公告、投標須知、契約、需求說明、評選須知、詳細表、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廠商資格價格審查表、投標書、授權書、投標封套、電子領標作業說明、退還押標金申請書。 2、本案押標金新臺幣10萬元。 3、本案履約保證金為契約價金10%。 4、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廉政專線:(02)27287568 5、疑義、異議受理窗口: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06年6月5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106年6月11日。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2038、傳真23454568、地址: 臺北市市府路1號3樓中央區 6、投標文件(含報價有效期)有效期限至預定決標日(106年7月7日),餘詳投標須知四十七點。 7、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招標文件如規定投標廠商應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該規定無效。廠商如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者,為無效標。 8、餘詳見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6/1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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