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0119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臺北杜鵑花季系列活動及整合行銷案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決標日:105/12/2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一格台灣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996,666
原始預算
$ 3,000,000
底價金額
$ 2,996,666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機關代碼 3.79.6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鑑家慧
聯絡電話 (02)27208889#8629
機關代碼 3.79.66
單位名稱 城市旅遊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中央區觀光傳播局
聯絡人 鑑家慧
聯絡電話 (02)27208889#8629
傳真號碼 (02)27232793
電子郵件信箱 qa-jasmine2415@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後續擴充30%權利,擴充金額以90萬元為上限,擴充期限至106年6月30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5/12/28
原公告日 105/12/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1/09 17:00
開標時間 106/01/10 10:3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中央區觀光傳播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中央區觀光傳播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06年4月5日止(詳契約約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I1顧問服務業、I4廣告業、I5設計業、J5廣播電視業、J6藝文業、J7休閒、娛樂服務、J9觀光及旅遊服務業或其他與本標的內容相關業務之公司行號。 (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廠商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 (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於106年預算未完成法定程序前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經費經臺北市議會審定通過再行決標,並自決標日起生效,如本案預算未經臺北市議會審定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後預算金額低於保留決標金額時,則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2.本案招標文件含招標公告、投標須知、需求規範、契約、評選須知、經費詳細表、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廠商資格價格審查表、投標書、授權書、投標封套、電子領標作業說明。 3.投標文件(含報價有效期)有效期限至預定決標日(106年1月31日),餘詳投標須知四十七點。 4.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廉政專線:(02)27287568。 5.疑義、異議受理窗口: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05年12月30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106年1月8日。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2037、傳真23454568、地址: 臺北市市府路1號3樓中央區。 6.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招標文件如規定投標廠商應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該規定無效。廠商如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者,為無效標。 7.「票據信用查覆單」需蓋3個章:查覆單位戳章、該單位有權人員章、經辦人員章,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8.餘詳見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1/0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66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鑑家慧
聯絡電話
(02)27208889#8629
機關代碼
3.79.66
單位名稱
城市旅遊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中央區觀光傳播局
聯絡人
鑑家慧
聯絡電話
(02)27208889#8629
傳真號碼
(02)27232793
電子郵件信箱
qa-jasmine2415@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後續擴充30%權利,擴充金額以90萬元為上限,擴充期限至106年6月30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5/12/28
原公告日
105/12/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1/09 17:00
開標時間
106/01/10 10:3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中央區觀光傳播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中央區觀光傳播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06年4月5日止(詳契約約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I1顧問服務業、I4廣告業、I5設計業、J5廣播電視業、J6藝文業、J7休閒、娛樂服務、J9觀光及旅遊服務業或其他與本標的內容相關業務之公司行號。 (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廠商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 (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於106年預算未完成法定程序前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經費經臺北市議會審定通過再行決標,並自決標日起生效,如本案預算未經臺北市議會審定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後預算金額低於保留決標金額時,則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2.本案招標文件含招標公告、投標須知、需求規範、契約、評選須知、經費詳細表、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廠商資格價格審查表、投標書、授權書、投標封套、電子領標作業說明。 3.投標文件(含報價有效期)有效期限至預定決標日(106年1月31日),餘詳投標須知四十七點。 4.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廉政專線:(02)27287568。 5.疑義、異議受理窗口: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05年12月30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106年1月8日。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2037、傳真23454568、地址: 臺北市市府路1號3樓中央區。 6.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招標文件如規定投標廠商應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該規定無效。廠商如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者,為無效標。 7.「票據信用查覆單」需蓋3個章:查覆單位戳章、該單位有權人員章、經辦人員章,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8.餘詳見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1/0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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