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157巷11號3樓
聯絡電話
(02)27026141#326;225
電子郵件信箱
th-alison@gov.taipei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157巷11號3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以現金價購,每份新臺幣200元整
開標地點
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57巷11號2樓會議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確實履約,善盡履約管理責任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157巷11號3樓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為J3出版事業、J6藝文業或JB會議及展覽服務業等僅需任⼀項符合。
2.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1)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2)章程:含與教育或文化工作相關內容。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 廠商提出疑義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 112 年5⽉31⽇
前,以書⾯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
年 6⽉2⽇前,以書⾯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2.電⼦領標:請連線⾄http://web.pcc.gov.tw/查詢本標案案名並下載標單。
3.押標⾦額度:無須繳納,繳納履約保證⾦: 新臺幣6萬元整。
4. 開標⽅式:採⼀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5.因應本府推動契約文件電⼦化計畫,得標廠商須配合本會辦理契約文件電⼦
化作業(契約副本),得標廠商應具備⼯商憑證或組織憑證或⾃然⼈憑證,予
以代表得標廠商,並於本府MYDOC電⼦文件服務平台註冊相關帳⼾,且配合
本會辦理契約文件(契約副本)電⼦簽章交換作業。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