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03 已決標公告

112年度客家文化產業交流計畫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綠雷德創新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500,000
原始預算
$ 3,650,000
底價金額
$ 3,5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機關代碼 3.79.6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採購李姿瑩;規格左芝宇
聯絡電話 (02)27026141#325;212
機關代碼 3.79.64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157巷11號3樓
聯絡人 採購李姿瑩;規格左芝宇
聯絡電話 (02)27026141#325;212
傳真號碼 (02)23252341
電子郵件信箱 th-shaina@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後續擴充權利,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365萬元整,擴充期限至113年12月20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12/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157巷11號3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以現金價購,每份新臺幣1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1/12 17:00
開標時間 112/01/13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157巷11號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確實履約,善盡履約管理責任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157巷11號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2年12月2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以本府頒定之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及應附證明文件: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103060管理顧問業、J601010藝文服務業、J602010演藝活動業、IG02010研究發展服務業、JB01010會議及展覽服務業等項目之公司。 以上僅須任一項符合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 廠商提出疑義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 112 年 1 月4 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 1 月6 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2.電子領標:請連線至http://web.pcc.gov.tw/查詢本標案案名並下載標單。 3.押標金額度:無須繳納,繳納履約保證金:36萬元。 4. 開標方式: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5.因應本府推動契約文件電子化計畫,得標廠商須配合本會辦理契約文件電子化作業(契約副本),得標廠商應具備工商憑證或組織憑證或自然人憑證,予以代表得標廠商,並於本府MYDOC電子文件服務平台註冊相關帳戶,且配合本會辦理契約文件(契約副本)電子簽章交換作業。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6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採購李姿瑩;規格左芝宇
聯絡電話
(02)27026141#325;212
機關代碼
3.79.64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157巷11號3樓
聯絡人
採購李姿瑩;規格左芝宇
聯絡電話
(02)27026141#325;212
傳真號碼
(02)23252341
電子郵件信箱
th-shaina@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後續擴充權利,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365萬元整,擴充期限至113年12月20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12/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157巷11號3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以現金價購,每份新臺幣1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1/12 17:00
開標時間
112/01/13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157巷11號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確實履約,善盡履約管理責任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157巷11號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2年12月2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以本府頒定之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及應附證明文件: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103060管理顧問業、J601010藝文服務業、J602010演藝活動業、IG02010研究發展服務業、JB01010會議及展覽服務業等項目之公司。 以上僅須任一項符合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 廠商提出疑義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 112 年 1 月4 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 1 月6 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2.電子領標:請連線至http://web.pcc.gov.tw/查詢本標案案名並下載標單。 3.押標金額度:無須繳納,繳納履約保證金:36萬元。 4. 開標方式: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5.因應本府推動契約文件電子化計畫,得標廠商須配合本會辦理契約文件電子化作業(契約副本),得標廠商應具備工商憑證或組織憑證或自然人憑證,予以代表得標廠商,並於本府MYDOC電子文件服務平台註冊相關帳戶,且配合本會辦理契約文件(契約副本)電子簽章交換作業。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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