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157巷11號3樓
聯絡電話
(02)27026141#320;322
電子郵件信箱
th-630321@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157巷11號3樓(秘書室)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157巷11號2樓(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保管款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157巷11號3樓(秘書室)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廠商:
E102011土木包工業
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專人領購: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57巷11號三樓秘書室洽購,每份工本費新台幣200元。
2.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 web.pcc.gov.tw/查尋本標案案名並下載標單。
注意事項
1決標原則:訂有底價(1,440,000元)、最低標、非複數決標。
2廠商提出疑議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08年10月14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10月1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其他
1.本採購有關規定請詳閱各項招標文件。
2.本標案未盡事宜者得依據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3.請各領標廠商自行核對,若有疑義請洽承辦人: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秘書室廖小姐電話:2702-6141轉322傳真:2325-2341;如針對履約內容有疑義者,請洽業務單位: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秘書室宋天祺先生電話:2702-6141轉320 。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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