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15A00020 已決標公告

捷運車站廁所增設安全警報設備及功能整合採購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康稷機電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1,862,450
原始預算
$ 41,869,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9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79.62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2 - 電力傳輸、控制設備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電機處水電廠水電一場本部 陳志榮
聯絡電話 (02)25505600#3093
機關代碼 3.79.62
單位名稱 供應處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2樓
聯絡人 電機處水電廠水電一場本部 陳志榮
聯絡電話 (02)25505600#3093
傳真號碼 (02)25118971
電子郵件信箱 fion@metro.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3/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3/31 17:00
開標時間 115/04/01 11:3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 1,674,000 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供應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 供應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450)個日曆天以內完成,詳其他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財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E601010電器承裝業甲級(含)以上)。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五)應檢附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及電氣公會會員證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國外廠商另可檢附經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廠商依該國情形提出有困難者,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或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代之。
附加說明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3月16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3李小姐,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招標文件未經重大改變者,廠商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書面投標。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含評選作業)。 (六)履約: 詳細地點:大橋頭站、民權西路站(橘線)、中山國小站、行天宮站、東門站(橘線)、忠孝新生站(橘線)、松江南京站(橘線)、頂溪站、永安市場站、景安站、南勢角站、蘆洲站、三民高中站、徐匯中學站、三和國中站、三重國小站、台北橋站、菜寮站、三重站、先嗇宮站、頭前庄站、新莊站、輔大站、丹鳳站、迴龍站、頂埔站、新埔站、江子翠站、龍山寺站、西門站、善導寺站、忠孝新生站(藍線)、忠孝復興站(藍線)、忠孝敦化站、國父紀念館站、市府站、永春站、後山埤站、南港站、南港展覽館站(藍線)、台北車站(藍線)、台北車站(紅線)、中山站(紅線)、雙連站、民權西路站(紅線)、圓山站、劍潭站、士林站、芝山站、明德站、石牌站、唭哩岸站、奇岩站、北投站、新北投站、台大醫院站、大安森林公園站、大安站、信義安和站、台北101/世貿站、象山站、新店站、七張站、小碧潭站、景美站、萬隆站、公館站、台電大樓站、古亭站、中正紀念堂站(綠線)、小南門站、北門站、中山站(綠線)、松江南京(綠線)、南京復興站(綠線)、台北小巨蛋站、南京三民站、松山站、動物園站、木柵站、萬芳社區站、萬芳醫院站、辛亥站、麟光站、六張犁站、科技大樓站、大安站、南京復興站(棕線)、中山國中站、松山機場站、大直站、劍南路站、西湖站、港墘站、文德站、內湖站、大湖公園站、葫洲站、東湖站、南港軟體園區站及南港展覽館站(棕線)。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 (1)廁所安全監控盤(含警報顯示LED燈號面板、PLC輸入/輸出點位80點以上及MODBUS介面)-240盤。 (2)廁所安全監控盤(含警報顯示LED燈號面板、PLC輸入/輸出點位128點以上及MODBUS介面)-39盤。 (3)廁所安全監控盤(含警報顯示LED燈號面板、PLC輸入/輸出點位144點以上及MODBUS介面)-6盤。 (4)旅客詢問處警報顯示LED燈號盒(含警音、靜音功能)-54組。 (5)單一廁間長時間警報偵測器(光電開關含保護外殼)-2,306組。 (6)單一廁間長時間警報偵測器(微動開關)-124組。 (7)廁所外聲光警報器-414組。 (8)廁所安全監控盤配置安裝及測試費用(含整合既有求助鈴線路)-285盤。 (9)廁間長時間警報偵測器安裝費用(含管線)-2,430組。 (10)廁所外警報器安裝費用-414組。 (11)旅客詢問處警報顯示LED燈號盒安裝費用(含管線)-54組。 (12)LOS移報訊號配置費用(含管線)-101站。 (13)增設廁所天花板維修孔(含開孔)-50處。 2.本案主要部分為:設計規劃、文件送審及計價、施工管理、介面協調,依契約規定得標廠商應自行履約,不得經由其他廠商代為履行。 3.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八)本次更正文件說明如下: 1.投標須知依市府最新修正之投標須知範本辦理修正。 2.請電子領標者,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異動作業下載異動文件(網址:http://www.geps.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3/3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62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電機處水電廠水電一場本部 陳志榮
聯絡電話
(02)25505600#3093
機關代碼
3.79.62
單位名稱
供應處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2樓
聯絡人
電機處水電廠水電一場本部 陳志榮
聯絡電話
(02)25505600#3093
傳真號碼
(02)25118971
電子郵件信箱
fion@metro.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3/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3/31 17:00
開標時間
115/04/01 11:3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 1,674,000 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供應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 供應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450)個日曆天以內完成,詳其他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財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E601010電器承裝業甲級(含)以上)。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五)應檢附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及電氣公會會員證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國外廠商另可檢附經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廠商依該國情形提出有困難者,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或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代之。
附加說明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3月16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3李小姐,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招標文件未經重大改變者,廠商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書面投標。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含評選作業)。 (六)履約: 詳細地點:大橋頭站、民權西路站(橘線)、中山國小站、行天宮站、東門站(橘線)、忠孝新生站(橘線)、松江南京站(橘線)、頂溪站、永安市場站、景安站、南勢角站、蘆洲站、三民高中站、徐匯中學站、三和國中站、三重國小站、台北橋站、菜寮站、三重站、先嗇宮站、頭前庄站、新莊站、輔大站、丹鳳站、迴龍站、頂埔站、新埔站、江子翠站、龍山寺站、西門站、善導寺站、忠孝新生站(藍線)、忠孝復興站(藍線)、忠孝敦化站、國父紀念館站、市府站、永春站、後山埤站、南港站、南港展覽館站(藍線)、台北車站(藍線)、台北車站(紅線)、中山站(紅線)、雙連站、民權西路站(紅線)、圓山站、劍潭站、士林站、芝山站、明德站、石牌站、唭哩岸站、奇岩站、北投站、新北投站、台大醫院站、大安森林公園站、大安站、信義安和站、台北101/世貿站、象山站、新店站、七張站、小碧潭站、景美站、萬隆站、公館站、台電大樓站、古亭站、中正紀念堂站(綠線)、小南門站、北門站、中山站(綠線)、松江南京(綠線)、南京復興站(綠線)、台北小巨蛋站、南京三民站、松山站、動物園站、木柵站、萬芳社區站、萬芳醫院站、辛亥站、麟光站、六張犁站、科技大樓站、大安站、南京復興站(棕線)、中山國中站、松山機場站、大直站、劍南路站、西湖站、港墘站、文德站、內湖站、大湖公園站、葫洲站、東湖站、南港軟體園區站及南港展覽館站(棕線)。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 (1)廁所安全監控盤(含警報顯示LED燈號面板、PLC輸入/輸出點位80點以上及MODBUS介面)-240盤。 (2)廁所安全監控盤(含警報顯示LED燈號面板、PLC輸入/輸出點位128點以上及MODBUS介面)-39盤。 (3)廁所安全監控盤(含警報顯示LED燈號面板、PLC輸入/輸出點位144點以上及MODBUS介面)-6盤。 (4)旅客詢問處警報顯示LED燈號盒(含警音、靜音功能)-54組。 (5)單一廁間長時間警報偵測器(光電開關含保護外殼)-2,306組。 (6)單一廁間長時間警報偵測器(微動開關)-124組。 (7)廁所外聲光警報器-414組。 (8)廁所安全監控盤配置安裝及測試費用(含整合既有求助鈴線路)-285盤。 (9)廁間長時間警報偵測器安裝費用(含管線)-2,430組。 (10)廁所外警報器安裝費用-414組。 (11)旅客詢問處警報顯示LED燈號盒安裝費用(含管線)-54組。 (12)LOS移報訊號配置費用(含管線)-101站。 (13)增設廁所天花板維修孔(含開孔)-50處。 2.本案主要部分為:設計規劃、文件送審及計價、施工管理、介面協調,依契約規定得標廠商應自行履約,不得經由其他廠商代為履行。 3.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八)本次更正文件說明如下: 1.投標須知依市府最新修正之投標須知範本辦理修正。 2.請電子領標者,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異動作業下載異動文件(網址:http://www.geps.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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