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2樓
電子郵件信箱
e10069@metro.taipei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否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216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至(114)年(9)月(30)日以前採分批完成。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603020電梯安裝工程業。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五)須檢附內政部核發之昇降設備專業廠商登記證證明文件影本。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3月13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315,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六)履約:
詳細地點:板南線範圍內機關指定之KONE電扶梯。
1、數量摘要:21台KONE電扶梯。
2、得標廠商應負責產品訂製、運輸、拆裝及試車調整(含張力及間隙調整)、測試及保固責任等,內容除踏階鏈條、踏階鏈輪、踏階輪更新、踏階及電扶梯內部清潔外,另針對張力器組(軸心、軸承、迴轉軌軸承)、扶手帶惰輪軸承、扶手帶排輪組更換及潤滑等契約約定施作項目。
3、本案訂有分段履約期限,分段完成期限如下:
(1) 第1階段自開工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前完成7臺電扶梯踏階鏈條重置更新(含7日運轉測試)。
(2) 第2階段應於114年9月30日前完成14臺電扶梯踏階鏈條重置更新(含7日運轉測試)。
各階段須完成上述電扶梯踏階鏈條更新等契約約定項目及臺數後,方可提報竣工。
4、本案為最有利標跨年度執行之案件,本契約計價項應依實際履約進度給付,若實際履約進度之計價款項,超出機關當年度預算額度,超出部分代新年度預算通過後給付,且不額外加計該款項之孳息。各年度執行金額如下:
113年度 預算金額 13,300,000元
114年度 預算金額 26,600,000元
5、本案依投標須知五十九、(四)規定,先行辦理招標作業,並保留決標結果,俟預算完成立法程序,再依投標須知規定辦理後續相關事宜。
6、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7、投標文件附錄二【投標廠商聲明書】,請配合抽換。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