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算,於(1470)個日曆天以內分(3)階段完成。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財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E601010電器承裝業(乙級(含)以上)、E603090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CC01040照明設備製造業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五)電器承裝業者應檢附「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及「電氣公會會員證」。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5月8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3李小姐,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看樣品、□查閱_____。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含評選作業)
(六)履約:
詳細地點: 迴龍站至南勢角站、三重國小站至蘆洲站、蘆洲機廠、大安森林公園站至象山站、小南門站至松山站、頂埔站及土城機廠
1、本契約交貨安裝期限為1470個日曆天,3階段完成信義、松山、板橋、中和新蘆等路段共計42場站燈具及光源之重置採購(含安裝),說明如下:
(1)第一階段:自開工日起算570個日曆天內完成機關指定地點大安站、大安森林公園站、南京復興站、台北小巨蛋站(含松捷主變電站)、蘆洲站(含停車場)至三重國小站等9場站照明更新。
(2)第二階段:自開工日起算1170個日曆天內完成機關指定地點東門站至先嗇宮站(含民捷變電站、秀捷主變電站及台北橋站道岔)、蘆洲機廠(含蘆捷主變電站)、小南門站、北門站至松江南京站、南京三民站、松山站、頂埔站、土城機廠、南勢角站(含南勢角停車場)、景安站、永安市場站及頂溪站等25場站照明更新。
(3)第三階段:自開工日起算1470個日曆天內完成機關指定地點迴龍站至頭前庄站(含莊捷主變電站)、信義安和站、台北101/世貿站及象山站(含中強捷主變電站)等8場站照明更新。
(4) 上述各階段車站施作順序及站別,機關保留調整之權利。
2、本次燈具施作種類及數量說明(數量仍應實際安裝組數為準):
(1) LEDT8直管型燈具:
A、崁頂型:11,165組。
B、中東型:53,283組。
C、防水不鏽鋼型:5,610組。
D、平板型:4,951組。
E、緊急照明燈:298組。
F、線型燈具:5,100組。
(2)LED崁燈/筒燈燈具:12,366組。
(3)防水型LED投光燈具:2,936組。
3、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4、本案為最有利標跨年度執行之案件,契約計價款項應依實際履約進度給付,若實際履約進度之計價款項,超出機關當年度預算額度,超出部分待新年度預算通過後給付,且不額外加計該款項之孳息。各年度執行預算金額如下:(新臺幣)
(1)113年72,971,000元(含印花稅363,000元)。
(2)114年63,036,000元。
(3)115年87,115,000元。
(4)116年90,884,000元。
(5)117年49,276,000元。
(八) 本案適用最有利標,不訂底價。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