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2樓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開標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05/2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 供應處
履約期限
自機關指定開工日起2 7 0個日曆天以內完成。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財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五)廠商須具有 CANBUS 封包分流擷取與請求(request)封包植入之能力,並提送相關證明文件。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3月15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3李小姐,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規格審查)。
(六)履約範圍:
台北車站(淡水線)月台門監視系統(含1、2月台月台門 CANBUS 解碼及監看畫面開發)暨詢問處緊急控制盤新增採購(含安裝),施作項目分列如下:
1、月台門監視系統部分:
(1) 第1、2月台月台門主控制機櫃(MCC)內備援可程式化邏輯控制器模組整合
安裝及備援開關門功能測試。
(2) 月台門 CANBUS 訊號解碼暨月台門監控程式開發工作。
(3) 號誌房月台門 PSC 機櫃定作安裝及電源盤改裝作業。
(4) 完成光電轉換器、光纖纜線、網路交換器、網路線(Cat 6 FTP)、變壓器
(48VDC 轉24VDC)之材料供應與佈設。
(5) 電力電纜(600V/3C/3.5mm2)之材料供應與佈設。
(6) 詢問處月台門電源盤定作與安裝測試。
(7) 號誌房及詢問處新增月台門監視電腦安裝及月台門監控程式安裝及測試。
2、緊急控制盤新增採購(含安裝)部分:
(1) 電力電纜(600V/12C/2mm2)佈設。
(2) 詢問處緊急控制盤定作與安裝測試。
1、本案主要部分為:月台門 CANBUS 訊號解碼暨月台門監控程式開發工作,依契約規定得標廠商應自行履約,不得經由其他廠商代為履行。
2、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八)本案公告底價,底價為 NT$ 2,433,990元。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