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2樓
電子郵件信箱
e01285@metro.taipei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B1臨時開標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5/3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B1臨時投標處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360個日曆天以內完成,詳本公告其他規定。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601010電器承裝業丙級(含以上)、E601020電器安裝業。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五) 電器承裝業者應檢附「電器承裝業登記證」及「電氣公會會員證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3月21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8林小姐,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規格審查)
(六)履約:
詳細地點:交貨查驗於內湖倉庫。安裝於捷運相關廠站如下:
內湖機廠、木柵機廠、松山機場站、大直站、劍南路站、西湖站、港墘站、文德站、內湖站、大湖公園站、葫洲站、東湖站、南港軟體園區站、南港展覽館站、科技大樓站、麟光站、辛亥站、萬芳醫院站、萬芳社區站、木柵站、動物園站、5號間隙變電站、湖捷主變電站或本機關指定地點。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
(1)111年需完成數量如下:
A閥控型鉛酸蓄電池12V 100AH 58顆(含搬運安裝及測試)。
B閥控型鉛酸蓄電池12V 80AH 116顆(含搬運安裝及測試)。
C閥控型鉛酸蓄電池12V 40AH 140顆(含搬運安裝及測試)。
D閥控型鉛酸蓄電池12V 7AH 480顆(含搬運安裝及測試)。
(2)112年需完成數量如下:
A閥控型鉛酸蓄電池12V 100AH 342顆(含搬運安裝及測試)。
B閥控型鉛酸蓄電池12V 80AH 116顆(含搬運安裝及測試)。
C閥控型鉛酸蓄電池12V 40AH 336顆(含搬運安裝及測試)。
D閥控型鉛酸蓄電池12V 7AH 80顆(含搬運安裝及測試)。
2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3為配合防疫措施,進本公司均需全程配戴口罩。另本案提供電子投標請多加利用,以減少疫情期間外出投遞標封。
(八) 本案公告底價,底價為NT$ 5,078,980 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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