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
電子郵件信箱
yi_jean_liu@metro.taipei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5/02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丙等含以上)。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五)本案欲適用優惠措施之廠商須於投標文件內檢附下列資料供審查。
1.產品係屬第一類、第二類或第三類產品及其證明文件影本,
2.產品效能與招標文件之規定相同或相似之比較及其說明或證明資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2月24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9劉小姐,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釋疑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一日)。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規格審查)
(六)本案屬「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法」適用範疇,決標原則優先決標予提供環保產品之廠商。
(七)廠商投標文件內未檢附環保產品證明文件或說明資料不完整者,不適用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優惠措施。
(八)履約:
詳細地點:土城機廠、貓空纜車(貓空站、動物園南站、動物園站)、中山國中站、忠孝復興站、科技大樓站、六張犁站、三重站、亞東醫院站、昆陽站等11處
(九)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
(1)壁掛變頻式1對1分離式冷氣(額定2.3 kW(含)以上)(含安裝),1組。
(2)壁掛變頻式1對1分離式冷氣(額定2.8 kW(含)以上)(含安裝),2組。
(3)壁掛變頻式1對1分離式冷氣(額定3.6 kW(含)以上)(含安裝),1組。
(4)壁掛變頻式1對1分離式冷氣(額定4.5 kW(含)以上)(含安裝),1組。
(5)壁掛變頻式1對1分離式冷氣(額定5.2 kW(含)以上)(含安裝),4組。
(6)壁掛變頻式1對1分離式冷氣(額定6.3 kW(含)以上)(含安裝),3組。
(7)壁掛變頻式1對1分離式冷氣(額定7.3 kW(含)以上)(含安裝),9組。
(8)壁掛變頻式1對1分離式冷氣(額定8.7 kW(含)以上)(含安裝),2組。
(9)壁掛變頻式1對1分離式冷氣(額定6.3 kW(含)以上)(含安裝)(含不銹鋼支撐架等相關組件),2組。
(10)護欄(含安裝),2組。
(11)安全母索(含安裝),1組。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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