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14A00194 已決標公告

高運量機廠電聯車清潔工作(A-C組)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180,003,300
原始預算
$ 85,081,037
底價金額
$ 185,340,661
決標折數
97.1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79.6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行車處第三車務中心本部 邱瓊令
聯絡電話 (02)25505600#7205
機關代碼 3.79.62
單位名稱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2樓
聯絡人 行車處第三車務中心本部 邱瓊令
聯絡電話 (02)25505600#7205
傳真號碼 (02)25118971
電子郵件信箱 e26451@metro.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5,406,35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算金額百分之(25)及於增購金額內延長契約(6)個月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5/02/26
原公告日 115/02/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3/09 17:00
開標時間 115/03/10 15: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A組新臺幣3,403,000元、B組新臺幣2,176,000元、C組新臺幣1,853,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供應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品質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 供應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731)個日曆天以內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未訂定物調規定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J101環保服務業。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外國廠商另可檢附經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廠商資該國情形提出有困難者,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或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3月2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23潘先生,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招標文件未經重大改變者,廠商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書面投標。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分(二)段開標(第一段標:資格標、規格標合併開標,第二段標:價格標。) (六)履約: 詳細地點: 1.A組:北投、新店機廠及機關指定地點之電聯車清潔、駐車區清潔及消毒等作業。 2.B組:南港、土城機廠及機關指定地點之電聯車清潔、駐車區清潔及消毒等作業。 3.C組:蘆洲、新莊、中和機廠及機關指定地點之電聯車清潔、駐車區清潔及消毒等作業。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 A組:北投、新店機廠電聯車清潔及其他機關指定地點之2年度清潔工作。 B組:南港、土城機廠電聯車清潔及其他機關指定地點之2年度清潔工作。 C組:蘆洲、新莊、中和機廠電聯車清潔及其他機關指定地點之2年度清潔工作。 2本案得由廠商分(3)組報價(組數不限),並應裝於同一投標封套內投標,本機關並分組訂有底價,分組決標,分組簽約及驗收。 3本案為分組決標:各投標廠商至多可得標2組,開決標及評選標順序如下:A組、B組、C組(依預算金額高低排列)。 4本案預算金額分別為:A組: 85,081,037元 、B組: 54,407,538元 、C組: 46,349,991元。 5本案主要部分為: 日清潔、週期清潔[1]、週期清潔[2]、車窗玻璃除垢、車體外部除銹及車頂除銹 ,依契約規定得標廠商應自行履約,不得經由其他廠商代為履行。 6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八) 本案公告底價, 固定金額給付項目 A組為新臺幣65,117,889元。 B組為新臺幣46,062,703元。 C組為新臺幣38,753,719元。 非固定金額給付項目之底價: A組為新臺幣 19,665,150 元。 B組為新臺幣 8,242,300 元。 C組為新臺幣 7,498,900 元。 (九) 本案更正內容如下: 1.修正工作說明書第二條第(六)項:增補「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相關規定。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3月2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 3.請電子領標者,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異動作業下載異動文件(網址: http://web.pcc.gov.tw/)。 *四十八、是否刊登英文公告:否 四十九、招標品項(複數決標案件刊登招標公告時須輸入各品項內容,非屬附加說明) 組別 品項名稱 預估 數量 單位 預算金額 (無論是否公告預算皆須填寫) A 高運量機廠電聯車清潔工作(A-C組)-A組 詳詳細 價目表 詳詳細 價目表 85,081,037元 B 高運量機廠電聯車清潔工作(A-C組)-B組 詳詳細 價目表 詳詳細 價目表 54,407,538元 C 高運量機廠電聯車清潔工作(A-C組)-C組 詳詳細 價目表 詳詳細 價目表 46,349,991元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高運量機廠電聯車清潔工作(A-C組)-A組
預估數量 1
單位 詳詳細 價目表
預算金額_2 85,081,037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高運量機廠電聯車清潔工作(A-C組)-B組
預算金額_3 54,407,538元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高運量機廠電聯車清潔工作(A-C組)-C組
預算金額_4 46,349,991元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3/0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6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行車處第三車務中心本部 邱瓊令
聯絡電話
(02)25505600#7205
機關代碼
3.79.62
單位名稱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2樓
聯絡人
行車處第三車務中心本部 邱瓊令
聯絡電話
(02)25505600#7205
傳真號碼
(02)25118971
電子郵件信箱
e26451@metro.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5,406,35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算金額百分之(25)及於增購金額內延長契約(6)個月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5/02/26
原公告日
115/02/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3/09 17:00
開標時間
115/03/10 15: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A組新臺幣3,403,000元、B組新臺幣2,176,000元、C組新臺幣1,853,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供應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品質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 供應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731)個日曆天以內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未訂定物調規定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J101環保服務業。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外國廠商另可檢附經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廠商資該國情形提出有困難者,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或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3月2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23潘先生,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招標文件未經重大改變者,廠商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書面投標。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分(二)段開標(第一段標:資格標、規格標合併開標,第二段標:價格標。) (六)履約: 詳細地點: 1.A組:北投、新店機廠及機關指定地點之電聯車清潔、駐車區清潔及消毒等作業。 2.B組:南港、土城機廠及機關指定地點之電聯車清潔、駐車區清潔及消毒等作業。 3.C組:蘆洲、新莊、中和機廠及機關指定地點之電聯車清潔、駐車區清潔及消毒等作業。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 A組:北投、新店機廠電聯車清潔及其他機關指定地點之2年度清潔工作。 B組:南港、土城機廠電聯車清潔及其他機關指定地點之2年度清潔工作。 C組:蘆洲、新莊、中和機廠電聯車清潔及其他機關指定地點之2年度清潔工作。 2本案得由廠商分(3)組報價(組數不限),並應裝於同一投標封套內投標,本機關並分組訂有底價,分組決標,分組簽約及驗收。 3本案為分組決標:各投標廠商至多可得標2組,開決標及評選標順序如下:A組、B組、C組(依預算金額高低排列)。 4本案預算金額分別為:A組: 85,081,037元 、B組: 54,407,538元 、C組: 46,349,991元。 5本案主要部分為: 日清潔、週期清潔[1]、週期清潔[2]、車窗玻璃除垢、車體外部除銹及車頂除銹 ,依契約規定得標廠商應自行履約,不得經由其他廠商代為履行。 6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八) 本案公告底價, 固定金額給付項目 A組為新臺幣65,117,889元。 B組為新臺幣46,062,703元。 C組為新臺幣38,753,719元。 非固定金額給付項目之底價: A組為新臺幣 19,665,150 元。 B組為新臺幣 8,242,300 元。 C組為新臺幣 7,498,900 元。 (九) 本案更正內容如下: 1.修正工作說明書第二條第(六)項:增補「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相關規定。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3月2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 3.請電子領標者,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異動作業下載異動文件(網址: http://web.pcc.gov.tw/)。 *四十八、是否刊登英文公告:否 四十九、招標品項(複數決標案件刊登招標公告時須輸入各品項內容,非屬附加說明) 組別 品項名稱 預估 數量 單位 預算金額 (無論是否公告預算皆須填寫) A 高運量機廠電聯車清潔工作(A-C組)-A組 詳詳細 價目表 詳詳細 價目表 85,081,037元 B 高運量機廠電聯車清潔工作(A-C組)-B組 詳詳細 價目表 詳詳細 價目表 54,407,538元 C 高運量機廠電聯車清潔工作(A-C組)-C組 詳詳細 價目表 詳詳細 價目表 46,349,991元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高運量機廠電聯車清潔工作(A-C組)-A組
預估數量
1
單位
詳詳細 價目表
預算金額_2
85,081,037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高運量機廠電聯車清潔工作(A-C組)-B組
預算金額_3
54,407,538元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高運量機廠電聯車清潔工作(A-C組)-C組
預算金額_4
46,349,991元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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