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2樓
電子郵件信箱
e24286@metro.taipei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算金額百分之25%及於增購金額內延長契約1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4/04/14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品質,以保障公司及廠商權益。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品質,以保障公司及廠商權益。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
履約期限
自機關以書面通知指定營運啟用日起計4年。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H101021商業銀行業(信用卡業務機構營業執照或主管機關核准經營信用卡業務之相關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經主管機關核准經營之信用卡公司收單業務之銀行或機構,並檢附信用卡業務機構營業執照)。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月23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147 湯先生,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規格審查)
(六)履約:
詳細地點:機關自營、聯合營運及受票證委託服務之運輸系統內(含契約效期內新增之運輸系統)。
1.數量摘要:
(1)廠商依機關需求辦理機關自營、聯合營運及受票證委託服務之運輸系統內(含契約效期內新增之運輸系統)之信用卡線下/線上收單、清分與撥款等服務。
(2)廠商須介接機關收費系統(含前端讀卡機設備及後台系統),以達成機關收費系統與廠商收單系統連線運作相關功能。
(3)廠商須無償提供信用卡串接之相關合法授權軟體(如:API、SDK、WEB SERVICE或其他網頁化元件等)與介面規格文件,予機關於指定場域進行線下及線上系統(包含但不限於自動收費系統、POS系統及APP)之整合開發。
(4)廠商須於機關指定場域配合機關共同完成增強型非接觸式輪詢(Enhanced Contactless Polling,簡稱為ECP)功能之開發、修改、測試及驗證。
2.本案依授權金金額總價決標。
3.本案採總價決標,固定費率支出項-收單與清分服務費用採實作數量結算,本契約約定之履約期限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並視為契約到期。機關所剩契約價金不足執行下月固定費率支出項-收單與清分服務費用需求時,得視為上限金額用罄。
4.本案預算金額分別為:
(1)固定費率支出項:63,072,000元。
(2)非固定金額收入項:
2.1授權金:不公告。
2.2行銷贊助費:以授權金之10%計收。
5.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6.廠商投標非固定金額收入項,且投標價格需大於等於底價,最高價者為得標廠商。
(八)本案不公告底價。
(九)非固定金額收入項:
1.授權金:不公告。
2.行銷贊助費:以授權金之10%計收。
(十)固定費率支出項:收單與清分服務費率為1.80%,契約上限金額為NT$ 63,072,000 元。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