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2樓
電子郵件信箱
e24286@metro.taipei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算金額百分之50%及於增購金額內延長契約3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10/28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勞務案,不適用物調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H101021 商業銀行業。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8月12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147湯先生,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規格審查)
(六)履約:
詳細地點:機關自營、聯合營運及受票證委託服務之運輸系統內(含契約效期內新增之運輸系統)。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
(1)廠商依機關需求辦理機關自營、聯合營運及受票證委託服務之運輸系統內(含契約效期內新增之運輸系統)之信用卡線下/線上收單、清分與撥款等服務。
(2)廠商須介接機關收費系統(含前端讀卡機設備及後台系統),以達成機關收費系統與廠商收單系統連線運作相關功能。
(3)廠商須無償提供信用卡串接之相關軟體(如:API、SDK、WEB SERVICE或其他網頁化元件等)與介面規格文件,予機關於指定場域進行線下及線上系統(包含但不限於自動收費系統、POS系統及APP)之整合開發。
(4)廠商須於機關指定場域配合機關共同完成增強型非接觸式輪詢(Enhanced Contactless Polling,簡稱為ECP)功能之開發、修改、測試及驗證。
2.本案依授權金金額總價決標。
3.本案為開口契約,採總價決標,單價訂約。機關開立通知單之期限為契約約定之履約期限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機關應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知單,通知廠商履約,通知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惟所剩契約價金不足執行下次通報單之需求時,得視為上限金額用罄。
4.決標後之單價調整事項及最低標廠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之處理方式,依投標須知規定辦理。
5.本案預算金額分別為:A組:111,690,000元、B組: 0元。
6.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7. 廠商應同時投標A組及B組,僅投A組或B組為不合格標,A組及B組之得標廠商應為同一廠商,且A組(支出項)固定費率1.70%,契約上限金額為新臺幣111,690,000元;B組投標價格需大於等於底價,最高價者為得標廠商。
(八) 本案公告底價, A組(支出項)固定費率1.70%,契約上限金額為NT$ 111,690,000 元;B組(收入項)非固定金額收入底價為NT$120,000,000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臺北捷運信用卡支付票證服務案(A、B組)-A組
品項名稱_2
臺北捷運信用卡支付票證服務案(A、B組)-B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