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13A00155 已決標公告

捷運車站及權管範圍保全警衛工作(A-C組)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701,816,590
原始預算
$ 701,816,59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79.6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3 - 調查及保安服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站務處本部管理課 許瓊今
聯絡電話 (02)25363001#8681
機關代碼 3.79.62
單位名稱 供應處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2樓
聯絡人 站務處本部管理課 許瓊今
聯絡電話 (02)25363001#8681
傳真號碼 (02)25118971
電子郵件信箱 fion@metro.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算金額百分之(30)及於增購金額內延長契約(6)個月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4/01
原公告日 113/03/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4/18 17:00
開標時間 113/04/19 14: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A組新臺幣12,024,000元、B組新臺幣10,643,000元、C組新臺幣5,405,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供應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品質,以保障公司及廠商權益。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品質,以保障公司及廠商權益。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 供應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730)個日曆天以內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901011保全業。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4月8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3李小姐,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含評選作業)。 (六)履約: 詳細地點:A組淡水信義線及松山新店線車站、地下街、線形公園及轉乘停車場。 B組板南線、中和新蘆線車站及地下街。 C組文湖線車站及轉乘停車場。 1.數量摘要:A組:淡水信義線及松山新店線車站、地下街、線形公園及轉乘停車場工作範圍及其他機關指定地點之2年度保全警衛工作。 B組:板南線、中和新蘆線車站及地下街工作範圍及其他機關指定地點之2年度保全警衛工作。。 C組:捷運文湖線車站工作範圍及其他機關指定地點之2年度保全警衛工作。 2.本案得由廠商分(3)組報價(組數不限),並應裝於同一投標封套內投標,本機關分組決標、簽約及驗收。 3.本案為分組決標:各投標廠商至多可得標2組,開決標及評選順序如下:A組、B組、C組 (依預算金額高低排列)。 4.本案主要部分為:保全警衛工作,依契約規定得標廠商應自行履約,不得經由其他廠商代為履行。 5.本案為有利標跨年度執行之案件,契約計價款項應依實際履約進度給付,若實際履約進度之計價款項,超出機關當年度預算額度,超出部分待新年度預算通過後給赴付,且不額外加該款項之孳息。各年度執行預算金額如下:(新臺幣) A組:113年度預算金額75,769,693元、114年度預算金額150,304,011元、115年度預算金額74,534,318元。 B組:113年預算金額67,066,748元、114年預算金額133,040,017元、115年預算金額65,973,269元。 C組:113年預算金額34,059,795元、114年預算金額67,564,267元、115年預算金額33,504,472元。 6.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八)本案採固定費用(A組新臺幣300,608,022元整、B組新臺幣266,080,034元整、C組新臺幣135,128,534元整)給付。 (九)本案更正內容如下: 1.修正詳細價目表(包含各項次單價金額)。 2.因前項更正,非屬重大改變,依招標期限標準之規定,得免延長等標期及開標日。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4月8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 4.請電子領標者,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異動作業下載異動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3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捷運車站及權管範圍保全警衛工作C組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527302
受理單位:單位 詳詳細 價目表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135,128,534元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62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站務處本部管理課 許瓊今
聯絡電話
(02)25363001#8681
機關代碼
3.79.62
單位名稱
供應處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2樓
聯絡人
站務處本部管理課 許瓊今
聯絡電話
(02)25363001#8681
傳真號碼
(02)25118971
電子郵件信箱
fion@metro.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算金額百分之(30)及於增購金額內延長契約(6)個月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4/01
原公告日
113/03/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4/18 17:00
開標時間
113/04/19 14: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A組新臺幣12,024,000元、B組新臺幣10,643,000元、C組新臺幣5,405,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供應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品質,以保障公司及廠商權益。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品質,以保障公司及廠商權益。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 供應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730)個日曆天以內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901011保全業。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4月8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3李小姐,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含評選作業)。 (六)履約: 詳細地點:A組淡水信義線及松山新店線車站、地下街、線形公園及轉乘停車場。 B組板南線、中和新蘆線車站及地下街。 C組文湖線車站及轉乘停車場。 1.數量摘要:A組:淡水信義線及松山新店線車站、地下街、線形公園及轉乘停車場工作範圍及其他機關指定地點之2年度保全警衛工作。 B組:板南線、中和新蘆線車站及地下街工作範圍及其他機關指定地點之2年度保全警衛工作。。 C組:捷運文湖線車站工作範圍及其他機關指定地點之2年度保全警衛工作。 2.本案得由廠商分(3)組報價(組數不限),並應裝於同一投標封套內投標,本機關分組決標、簽約及驗收。 3.本案為分組決標:各投標廠商至多可得標2組,開決標及評選順序如下:A組、B組、C組 (依預算金額高低排列)。 4.本案主要部分為:保全警衛工作,依契約規定得標廠商應自行履約,不得經由其他廠商代為履行。 5.本案為有利標跨年度執行之案件,契約計價款項應依實際履約進度給付,若實際履約進度之計價款項,超出機關當年度預算額度,超出部分待新年度預算通過後給赴付,且不額外加該款項之孳息。各年度執行預算金額如下:(新臺幣) A組:113年度預算金額75,769,693元、114年度預算金額150,304,011元、115年度預算金額74,534,318元。 B組:113年預算金額67,066,748元、114年預算金額133,040,017元、115年預算金額65,973,269元。 C組:113年預算金額34,059,795元、114年預算金額67,564,267元、115年預算金額33,504,472元。 6.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八)本案採固定費用(A組新臺幣300,608,022元整、B組新臺幣266,080,034元整、C組新臺幣135,128,534元整)給付。 (九)本案更正內容如下: 1.修正詳細價目表(包含各項次單價金額)。 2.因前項更正,非屬重大改變,依招標期限標準之規定,得免延長等標期及開標日。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4月8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 4.請電子領標者,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異動作業下載異動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3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捷運車站及權管範圍保全警衛工作C組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527302
受理單位:單位
詳詳細 價目表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135,128,534元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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