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委管處兒童新樂園中心維修組遊樂設備股黃仲文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2樓
聯絡人
委管處兒童新樂園中心維修組遊樂設備股黃仲文
電子郵件信箱
rachel@metro.taipei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11/0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1樓臨時收標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合法設立登記之廠商。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8月27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45王小姐,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規格審查)
(六)履約:
1詳細地點: 臺北市立兒童新樂園
2本標的無給付預付款。
(七)其他規定:
1.本案採購契約之價款不得高於廠商於同樣市場條件之相同工程、財物或勞務之最低價格,違反規定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9條本機關得終止或解除契約或將溢價及利益自契約價款中扣除。
2.數量摘要(廠商應於開工日起75個日曆天內完成下列事項):
(1)水果摩天輪生鏽螺栓更換及生鏽部位除鏽上漆,計有A架-外骨架區螺栓組65組、A架-內骨架區螺栓組70組、車廂上方吊架區螺栓組216組、避雷針基座區1螺栓組5組及避雷針基座區2螺栓組24組之生鏽螺栓須更換,更換螺栓之生鏽區域須同步除鏽上漆。
(2)尋寶船生鏽螺栓更換及生鏽部位除鏽上漆,計有A架主支部份螺栓組27組、A架間之連結部份螺栓組6組,更換螺栓之生鏽區域須同步除鏽上漆。
(3)水果摩天輪電箱更換(含該更換電箱點位線路連接整理),計有48件。
(4)水果摩天輪A架除銹補漆及尋寶船A架除銹補漆(含船體)。
3.本案主要部分為:採購標的之2項遊樂設施螺栓更換及除鏽上漆,依契約規定得標廠商應自行履約,不得經由其他廠商代為履行。
4.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5.廠商須於本案決標次日起算14個日曆天內,提送FABBRI遊樂設施原廠所提供原廠組構件相關資料(須附原廠提供之螺栓組件出貨紀錄及最新螺栓組件更換扭力值資料相關佐證)及「原廠授權維修」證明文件;廠商若未於規定期限內提送前述之證明文件予機關審查,或提送之證明文件審查不合格時,則視為廠商無能力履約,機關得通知廠商解除本契約。
6.為配合市府防疫措施自109年8月6日起進本公司均需配戴口罩,請廠商自備以避免影響開標權利。
7.為配合防疫措施,進本公司均需全程配戴口罩。另本案提供電子投標請多加利用,以減少疫情期間外出投遞標封。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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