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10A00194 已決標公告

機廠清潔維護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萬成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0,736,067
原始預算
$ 80,736,067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79.6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車輛處管理課 蔡昀
聯絡電話 (02)28930105#8675
機關代碼 3.79.62
單位名稱 供應處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2樓
聯絡人 車輛處管理課 蔡昀
聯絡電話 (02)28930105#8675
傳真號碼 (02)25118971
電子郵件信箱 e01201@metro.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算金額百分之( 25 )及於增購金額內延長契約( 6 )個月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1/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2/17 17:00
開標時間 110/12/20 10:00
開標地點 本機關B1臨時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229,000元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了增加公司代為給付之額度彈性並確保清潔人員勞動權益。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了增加公司代為給付之額度彈性並確保清潔人員勞動權益。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B1臨時投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730)個日曆天以內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本採購案除同時具有清潔業及廢棄物資格之廠商得單獨投標外。應由符合下列資格之二家異業廠商共同投標: 清潔業資格: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 廢棄物資格:J101090廢棄物清理業或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或J101040廢棄物處理業 廢棄物業者投標時,應檢附廢棄物清除、清理、處理許可證,其許可種類應包含D-1801:生活垃圾(107年4月1日以前種類名稱)或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107年4月1日起種類名稱)或H-0002:事業員工生活垃圾。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11月29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2 高先生,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含評選作業) (六)履約: 詳細地點:北投(含北投會館、學員宿舍及旅客服務中心)、土城、南港、蘆洲、新店、新莊、內湖、木柵機廠。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北投(含北投會館、學員宿舍及旅客服務中心)、土城、南港、蘆洲、新店、新莊、內湖、木柵機廠之2年度日清潔及週期清潔工作。 2本案主要部分為:日清潔,依契約規定得標廠商應自行履約,不得經由其他廠商代為履行。 3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4為配合防疫措施,進本公司均需全程配戴口罩。 (八)本案採固定費用(NT$80,736,067元整)給付,免備投標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2/1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62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車輛處管理課 蔡昀
聯絡電話
(02)28930105#8675
機關代碼
3.79.62
單位名稱
供應處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2樓
聯絡人
車輛處管理課 蔡昀
聯絡電話
(02)28930105#8675
傳真號碼
(02)25118971
電子郵件信箱
e01201@metro.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算金額百分之( 25 )及於增購金額內延長契約( 6 )個月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1/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2/17 17:00
開標時間
110/12/20 10:00
開標地點
本機關B1臨時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229,000元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了增加公司代為給付之額度彈性並確保清潔人員勞動權益。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了增加公司代為給付之額度彈性並確保清潔人員勞動權益。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B1臨時投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730)個日曆天以內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本採購案除同時具有清潔業及廢棄物資格之廠商得單獨投標外。應由符合下列資格之二家異業廠商共同投標: 清潔業資格: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 廢棄物資格:J101090廢棄物清理業或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或J101040廢棄物處理業 廢棄物業者投標時,應檢附廢棄物清除、清理、處理許可證,其許可種類應包含D-1801:生活垃圾(107年4月1日以前種類名稱)或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107年4月1日起種類名稱)或H-0002:事業員工生活垃圾。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11月29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2 高先生,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含評選作業) (六)履約: 詳細地點:北投(含北投會館、學員宿舍及旅客服務中心)、土城、南港、蘆洲、新店、新莊、內湖、木柵機廠。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北投(含北投會館、學員宿舍及旅客服務中心)、土城、南港、蘆洲、新店、新莊、內湖、木柵機廠之2年度日清潔及週期清潔工作。 2本案主要部分為:日清潔,依契約規定得標廠商應自行履約,不得經由其他廠商代為履行。 3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4為配合防疫措施,進本公司均需全程配戴口罩。 (八)本案採固定費用(NT$80,736,067元整)給付,免備投標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2/1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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