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
電子郵件信箱
rachel@metro.taipei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投標
108/08/09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08/08/12 17:0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08/08/12 11:0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08/08/12 17: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2)28930105#7108))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E103091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8月5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45王小姐,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釋疑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一日)。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規格審查)
(六)履約:
詳細地點:捷運淡水站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
(1)排水溝修繕工作
A.排水溝蓋拆除運棄250公尺
B.新設透水排水溝250公尺
(2)塑木地坪、座椅更新及修繕工作
A.測量及放樣1式
B.整地100平方公尺
C.平台、階梯及斜坡拆除運棄574平方公尺
D.花台座椅背墊拆除運棄12座
E.基礎200組
F.平台1030平方公尺
G.座椅50平方公尺
H.座椅背墊12組
I.維修手孔8組
(3)雜項工程
A.草坪換補植100平方公尺
B.清運費用1式
(八) 本案公告底價,底價為NT$9,139,937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8/09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08/08/12 17:00截止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