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
電子郵件信箱
yi_jean_liu@metro.taipei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分段履約(詳本公告其他規定)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但允許經我國法令認許在我國境內設立之外國分支機構參與投標。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建築師事務所、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H702010建築經理業、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成立宗旨或任務需具有「地政」、「不動產」或與本案標的相關之項目)。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5月27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9劉小姐,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釋疑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一日)。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六)履約:
1、詳細地點: 臺北市
2、本標的無付預付款。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委託規劃設計服務費1式。
2、本案目標為:提出本案整體規劃之可行建議方案、計畫書及相關規劃設計圖說及需求設計準則與規範、招標(含招商)文件(含需求說明書)撰擬,可作為後續招標參考,機關預計於108年12月公告後續招標案。
3、本案採【固定服務費用(新臺幣:580萬元整)】給付,投標廠商免備投標書。
4、契約中規定之工作項目內容及時程,如機關有修正需求時,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提送修訂後資料予機關審查。
5、廠商應自契約簽約日起10個日曆天內提送本案保險單正本或保險機構出具之保險證明1份繳費收據副本1份。
6、本工作訂有分段履約期限:
(1) 廠商應自決標次日起第90個日曆天內提送期中報告書及規劃設計構想圖說各20份予機關審查,經機關審查通過後,提送修正期中報告書20份予機關。
(2) 廠商應自決標次日起第135個日曆天內提送期末報告書及規劃設計構想圖說各20份予機關審查,經機關審查通過之次日起,10個日曆天內提送修正期末報告書及規劃設計構想圖說(A3尺寸,以活頁方式裝訂)各30份,以及修正期末報告書與規劃設計構想圖說(以AUTOCAD軟體繪製)電子檔各3份予機關。
7、本案所需費用均包含於契約價款內,廠商不得因任何因素要求機關增加契約價款。
8、廠商進入機關管轄區域(捷運系統路權範圍)進行研究,應依機關相關規定辦理。
9、廠商計畫主持人不得異動,如有人員異動,事先應以書面徵得機關同意。
10、機關得依其需求要求廠商提前完成期末報告書及規劃設計構想圖說,廠商不得拒絕,所需增加之人力及各項費用由廠商自行吸收,不得要求機關增加契約價款。
11、相關提送之文件圖片及圖表部分,均應以彩色印刷,整體報告(期中報告書、期末報告書)及規劃設計構想圖說應予裝訂。
12、廠商進行期末報告書簡報時,須針對開發後之平面及立體環場模擬實景進行簡報。
13、廠商所規劃設計之內容及圖說,均須符合「建築法」、「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規劃手冊」及相關法規規定,並符合機關需求。
14、本案後續招標採購策略及文件,須配合機關需求研提。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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