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
電子郵件信箱
e21588@metro.taipei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算金額百分之50及於增購金額內延長契約6個月個月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供應處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9/1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
廠商資格摘要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Z12010人力派遣業。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7月1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7 陳先生,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釋疑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一日)。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規格審查)
(六)履約:詳細地點1.臺北捷運中和新蘆線、松山新店線松山段車站及其周邊區域。
2.臺北捷運票務中心及其周邊區域
3.其他經機關所指定之地點。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站務員81名、技術員13名,總計94名,惟機關得視實際需求,於採購數量及履約期限內分段進用或調整各職務派遣需求期間。
2.本案主要部分為:車站站務及自動收費系統維護服務工作,廠商應自行履約,不得經由其他廠商代為履行。
(八) 本案公告底價,非固定金額給付項目之底價為NT$ 3,130,575元;固定金額給付
項目為NT$ 108,774,577元。
(九) 更正公告內容如下:
1.修正本案「勞動派遣採購契約」第3條契約價金之給付(三)派遣勞工薪資採固定金額:按月計酬。每月薪資 技術員:新臺幣2萬9,870元
2.因前項更正,非屬重大改變,依招標期限標準之規定,得免延長等標期及開標日。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7月1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
4.請電子領標者,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異動作業下載異動文件。(http://web.pcc.gov.tw/)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