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
電子郵件信箱
rachel@metro.taipei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3/05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廢棄物清除業(J101030)、廢棄物清理業(J101090)。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五)廢棄物清除或處理許可證影本,許可種類須需包含水肥或糞尿等廢棄物(D-0104)。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7年12月27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45王小姐,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釋疑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一日)。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規格審查)
(六)履約:
詳細地點:貓空纜車系統場站(轉角二站及指南宮站)及捷運系統(南港線、板橋線、土城線、淡水線、新店線、中和線、蘆洲線、新莊線、信義線、松山線、文湖線)或經機關指定地點。
1.數量摘要:水肥清運費(貓空纜車系統場站) 1,373噸,污水廠投肥處理費(貓空纜車系統場站) 1,373噸,氣密式鑄鐵人孔蓋(貓空纜車系統場站)1個,水肥清運費(捷運系統) 1,872噸,污水廠投肥處理費(捷運系統) 1,872噸,氣密式鑄鐵人孔蓋(捷運系統)5個,化糞池出水口通管費用10次,地下抽肥設備使用(捷運系統)24次,緊急通知抽運費用(捷運系統)24次,實際施做數量以本機關依需求開立各通報單。
2.本案為開口契約,採總價決標,單價訂約。機關開立通知單之期限為契約約定之履約期限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機關應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知單,通知廠商履約,通知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惟所剩契約價金不足執行下次通報單之需求時,得視為上限金額用罄。
(八)本案公告底價,底價為NT$3,301,640元。
(九)本次更正內容如下:
1.修正投標須知版次及第8、10、13、18、31、42、49、58、59、67、73、84點及廠商聲明書。
2.新增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配合修正。
3.因前項更正,非屬重大改變,依招標期限標準之規定,等標期得酌予縮短。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