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
電子郵件信箱
e23582@metro.taipei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8/0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48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E102011土木包工業、E801060室內裝修業、I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業。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5月22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7 鐘先生,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釋疑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一日)。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規格審查)
(六)履約:
詳細地點:臺北市立兒童新樂園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
(1)臺北市立兒童新樂園園區加值機空間改善:
1樓遊客中心旁加值機增設鐵捲門1樘、2樓展覽通道加值機增設鐵捲門1樘、3樓救護站隔間改善(外牆現有窗扇與牆面拆除1式、新增隔間25平方公尺、外牆開口增設鐵捲門1樘)、3樓巡弋飛椅旁加值機增設鐵捲門1樘。
(2)其他空間改善:
2樓記者室(現有窗扇與牆面拆除1式、外牆開口增設不銹鋼自動門1樘與不銹鋼固定窗2樘)、3樓員工休息室(現有窗扇與牆面拆除1式、外牆開口增設不銹鋼自動門1樘與不銹鋼固定窗1樘)、行政大樓4樓辦公室原廁所空間(牆面拆除1式、衛浴設備拆除與管路封閉1式、牆面修飾處理40平方公尺、地面鋪貼地磚10平方公尺、天花板修補30平方公尺)。
(3)室內裝修及其他相關申請作業1式。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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