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06B04801 已決標公告

捷運車站與機廠裝設安全母索及爬梯護籠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佑昌土木包工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874,900
原始預算
$ 2,000,000
底價金額
$ 1,979,280
決標折數
94.7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79.6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1 - 建築施工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工務處土建廠土建一場 盧宗儀
聯絡電話 (02)28930105#7110
機關代碼 3.79.62
單位名稱 供應處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2樓
聯絡人 工務處土建廠土建一場 盧宗儀
聯絡電話 (02)28930105#7110
傳真號碼 (02)25118971
電子郵件信箱 liu@metro.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算金額百分之4及於增購金額內延長契約1個月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0/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0/11 17:00
開標時間 106/10/12 15:00
開標地點 本機關四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80,000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12/1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48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60個日曆天以內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E102011土木包工業。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10月5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355劉小姐,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釋疑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一日)。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規格審查) (六)履約: 詳細地點:捷運各車站及機廠屋頂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詳詳細價目表。 2.本工作主要為夜間施工(如車站屋頂等),須於捷運車站停止營運後,方可進場施作,並於05:30前離場。涉及軌道區作業為非營運時段施,施作時間以夜間01:30~04:30為原則,如遇營運時間延長或與機關排程衝突,則以機關核可工單為主。廠商應自行考量夜間施工人力費用及施工成本,相關費用已含於契約總價。 3.夜間施工時,廠商應依照噪音管制法、營建工程噪音管制標準及相關法規執行,降低施工所產生之噪音,必要時需使用噪音防制設施,倘因違規遭主管機關取締罰鍰,由廠商自行負責繳納及完成改善。 4.實際施作地點、數量,廠商應會同機關現場會勘確認,提送施工圖及結構計算書,並經技師簽認後送機關審查核可後始可進場安裝。 5.因施作位置皆位於戶外,安全母索、錨錠、固定架及爬梯護籠五金均需使用sus304不銹鋼材質製造,廠商需提送樣品及產品規格資料供機關審查後始可進場安裝。 6.本案因施作站數及位置眾多,廠商應妥善規劃施工進度、時程及人力分配,並納入施工成本考量,相關費用已含於契約總價。 (八)本案修正下列內容: 1.縮減施作範圍士林站及淡水站「安全母索」,詳細價目表及工作說明書數量原2,505公尺修正至1,805公尺。 2.縮減施作範圍士林站及淡水站「錨錠點施工」,詳細價目表及工作說明書數量原210處修正至136處。 3.縮減施作範圍士林站及淡水站「固定架施工」,詳細價目表及工作說明書數量原160處修正至131處。 4.契約第五條計價方式由驗收後付款修正為每月月終查驗計價1次。 5.契約第七條施工期限由90日曆天修正至60日曆天。 6.修正投標須知第100點第1項第1款第3目法政部廉政署檢舉專用信箱,變更為「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其餘不變。 7.本次招標因修正契約、詳細價目表及工作說明書等內容,屬重大修正,故視為修正後第一次招標,應有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方予開標(即不適用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後段之規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0/1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6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工務處土建廠土建一場 盧宗儀
聯絡電話
(02)28930105#7110
機關代碼
3.79.62
單位名稱
供應處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2樓
聯絡人
工務處土建廠土建一場 盧宗儀
聯絡電話
(02)28930105#7110
傳真號碼
(02)25118971
電子郵件信箱
liu@metro.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算金額百分之4及於增購金額內延長契約1個月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0/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0/11 17:00
開標時間
106/10/12 15:00
開標地點
本機關四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80,000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12/1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48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60個日曆天以內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E102011土木包工業。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10月5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355劉小姐,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釋疑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一日)。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規格審查) (六)履約: 詳細地點:捷運各車站及機廠屋頂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詳詳細價目表。 2.本工作主要為夜間施工(如車站屋頂等),須於捷運車站停止營運後,方可進場施作,並於05:30前離場。涉及軌道區作業為非營運時段施,施作時間以夜間01:30~04:30為原則,如遇營運時間延長或與機關排程衝突,則以機關核可工單為主。廠商應自行考量夜間施工人力費用及施工成本,相關費用已含於契約總價。 3.夜間施工時,廠商應依照噪音管制法、營建工程噪音管制標準及相關法規執行,降低施工所產生之噪音,必要時需使用噪音防制設施,倘因違規遭主管機關取締罰鍰,由廠商自行負責繳納及完成改善。 4.實際施作地點、數量,廠商應會同機關現場會勘確認,提送施工圖及結構計算書,並經技師簽認後送機關審查核可後始可進場安裝。 5.因施作位置皆位於戶外,安全母索、錨錠、固定架及爬梯護籠五金均需使用sus304不銹鋼材質製造,廠商需提送樣品及產品規格資料供機關審查後始可進場安裝。 6.本案因施作站數及位置眾多,廠商應妥善規劃施工進度、時程及人力分配,並納入施工成本考量,相關費用已含於契約總價。 (八)本案修正下列內容: 1.縮減施作範圍士林站及淡水站「安全母索」,詳細價目表及工作說明書數量原2,505公尺修正至1,805公尺。 2.縮減施作範圍士林站及淡水站「錨錠點施工」,詳細價目表及工作說明書數量原210處修正至136處。 3.縮減施作範圍士林站及淡水站「固定架施工」,詳細價目表及工作說明書數量原160處修正至131處。 4.契約第五條計價方式由驗收後付款修正為每月月終查驗計價1次。 5.契約第七條施工期限由90日曆天修正至60日曆天。 6.修正投標須知第100點第1項第1款第3目法政部廉政署檢舉專用信箱,變更為「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其餘不變。 7.本次招標因修正契約、詳細價目表及工作說明書等內容,屬重大修正,故視為修正後第一次招標,應有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方予開標(即不適用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後段之規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0/1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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