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
電子郵件信箱
e23582@metro.taipei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7/04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48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建築師事務所、專業技師事務所(含土木工程技師、結構工程技師、電機工程技師、機械工程技師、冷凍空調工程技師及消防設備師等科)或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業(IB01010)。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五)廠商投標時應檢附公共安全專業檢查人員證書(須有效期限內)(含防火避難設施類及設備安全類二項之認可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5月2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7 鐘先生,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釋疑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一日)。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規格審查)
(六)履約:
詳細地點:捷運地下街、商場、機廠變電站、交九行控大樓、捷運車站、貓纜車站、臺北小巨蛋、兒童新樂園。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捷運地下街計2條、新北投商場、北投會館1號販賣店、新店站1號販賣店、捷運中/高運量之機廠、變電站及交九行控大樓等計26座、捷運中/高運量車站及貓纜車站等計118站、臺北小巨蛋1座,兒童新樂園1處,總計151處建築物。
2.開工日起365日曆天內廠商依法定期程完成106年度第2(商場、地下街)、3(機廠、變電站)、4(交九行控)季及107年度第1季(車站)等各類建築物檢查簽證及申報合格。
3.開工日起730日曆天內廠商依法定期程完成107年度第2(商場、地下街)、3(機廠、 變電站)、4(交九行控)季及108年度第1季(車站)等各類建築物檢查簽證及申報合格。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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