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2樓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7/17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48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至730個日曆天止,詳本公告其他規定。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101011丙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E901010油漆工程業。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5月11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355劉小姐,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釋疑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一日)。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規格審查)
(六)履約:
詳細地點:捷運中、高運量營運中之各車站、機廠、變電設施、通風豎井、地下街、停車場、交九行控中心或機關指定地點。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水性環氧樹脂漆塗裝、水性環氧樹脂漆塗裝(夜間施作)、乳膠砂漿塗裝、油性水泥漆塗裝、油性水泥漆塗裝(夜間施作)、調合漆塗裝、調合漆塗裝(夜間施作)、環氧樹脂漆塗裝、環氧樹脂漆塗裝(夜間施作)、氟碳漆塗裝、氟碳漆塗裝(夜間施作)、石頭漆塗裝、金屬飾板孔洞修補、金屬飾板孔洞修補(夜間施作)、塗裝表面處理、塗裝表面處理(夜間施作)、塗裝表面除銹及防銹、塗裝表面除銹及防銹(夜間施作)、高空作業費等,施作數量由機關依需求開立各通報單。
2本契約主要屬於捷運場站緊急維護與一般維護案件為主,若工作項目中涉及整體大規模維修性質之工作,其通報單金額佔本契約上限金額之5%以上者,機關可視工作性質另行以專案契約發包,原則定期召開會議檢討施作範圍方式及工法。
3開工前廠商依規範要求提供油漆材料送審外,針對常用之油漆種類,如水性環氧樹脂漆、油性水泥漆、調合漆及金屬材質漆等,亦應於開工前各備齊出廠1年內新品約1個月使用量之備品存量(約20加侖)存置於機關指定地點。如有接獲機關通報單使用需求時優先以此備品存量登記領用,定期會議中亦針對油漆存量檢討後補足存量;另針對其他未要求備品存量之油漆種類,接獲通報單時廠商應於進場前提供出廠相關證明供機關監工確認。
4廠商應備妥3組以上工作面,每個工作面至少2人以上,如通報單工作內容無法於指定工作期限內完成,廠商應加派人力因應,廠商不得因人力問題要求機關展延工作期限或支付相關衍生費用。
5水性環氧樹脂漆塗裝(含夜間施作)項目,廠商材料品質應符合 CNS15080及有關甲醛(HCHO)逸散速率須小於0.08mg/m²‧h與總揮發性有機物質(TVOC)逸散速率須小於0.19mg/m²‧hr之規定,避免室內施作水性環氧樹脂漆塗裝味道無法及時散逸易影響旅客等人員,且廠商應自備抽、排風等設備置放於現場使用。
6本案為開口契約,採總價決標,單價訂約。
7本機關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報單,通知廠商履約,通報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本機關通報期間自開工日起至730個日曆天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各次通報單之履約期限以各通報單規定之履約期日為準;惟所剩之契約價金不足執行下次之需求時,得視為契約上限金額用罄。
8人員在工作時間內若有違反廠商安全衛生工作規定、行為不佳遭民眾投訴或其他不良
事蹟累計達2次者,機關得要求廠商更換符合資格之人員,其所衍生之招募、訓練費用概由廠商負責。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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