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
電子郵件信箱
e01285@metro.taipei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至工程標竣工日止(詳本公告附加說明)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建築師事務所、專業技師事務所(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或I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業。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5年9月27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8林小姐,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釋疑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一日)。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六)履約:
1、詳細地點: 臺北市
2、本標的無給付預付款。
(七)其他規定:
1、 本案採購契約之價款不得高於廠商於同樣市場條件之相同工程、財物或勞務之最低價格,違反規定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9條本機關得終止或解除契約或將溢價及利益自契約價款中扣除。
2、 本案採【固定服務費用(新臺幣:750萬元整)】給付,投標廠商免備投標書。
3、 數量摘要:委託規劃設計服務費1式。
4、 工作範圍:
(1) 範圍1:中山站至雙連站間之捷運線形公園(含2側南京西路23巷及25巷巷道鋪面)
(2) 範圍2:捷運行政大樓(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後方B1下凹式廣場及中山地下街爵士廣場
(3) 範圍3:中山地下街(中山站至雙連站間)公共區域及書街店舖
5、 履約期限:
(1) 第1階段-初步規劃:
A、 廠商應於簽約後20日內提送「中山地下街(中山站至雙連站間)公共區域及書街店舖」之書街店舖經營裝修之設計準則與平、立面圖。
B、 廠商應於簽約後45日內提送整體改造工程規劃報告。
(2) 第2階段-工作範圍(3)之細部設計與招標文件:
廠商應自規劃報告經機關審核同意日之次日起20日內提送「中山地下街(中山站至雙連站間)公共區域及書街店舖」細部設計,經機關審核同意日之次日起7日內,依機關規定之格式及內容,製作完整招標文件資料(含電子檔)供機關辦理採購招標,並俟完成本案工程標決標,且無待爭議、異議及申訴需解決事宜。
(3) 第3階段-工作範圍(1)及(2)之細部設計與招標文件:
廠商應自規劃報告經機關審核同意日之次日起100日內提送「中山站至雙連站間之捷運線形公園(含2側南京西路23巷及25巷巷道鋪面)及捷運行政大樓後方B1下凹式廣場及中山地下街爵士廣場」細部設計,經機關審核同意日之次日起7日內,依機關規定之格式及內容,製作完整招標文件資料(含電子檔)供機關辦理採購招標,並俟完成本案工程標決標,且無待爭議、異議及申訴需解決事宜。
(4) 廠商配合參與工程標相關會議、圖說釋疑等配合事項:以工程決標日起,至工程標竣工日止。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