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11B00006 已決標公告

松山新店線車站、新店機廠及頂埔站監視設備暨錄影系統重置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系統整合分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9,221,640
原始預算
$ 119,221,64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79.6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5 - 地區性管線及電纜; 輔助性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系統處 通訊廠 蔡宜孝
聯絡電話 (02)25505600#3952
機關代碼 3.79.62
單位名稱 供應處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2樓
聯絡人 系統處 通訊廠 蔡宜孝
聯絡電話 (02)25505600#3952
傳真號碼 (02)25118971
電子郵件信箱 e21588@metro.taipei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算金額百分之(10)及於增購金額內延長契約(3)個月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4/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5/12 17:00
開標時間 111/05/13 10:30
開標地點 本機關B1臨時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874,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216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B1臨時投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780)個日曆天以內分階段竣工,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或E601020電器安裝業或E601010電器承裝業乙級以上。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五)電器承裝業需檢附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 (六)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 (七) 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5月3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7 陳先生,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含評選作業)。 (六)履約: 詳細地點:本機關新店線(小南門站至新店站含小碧潭站及西門站) 13站、松山線(北門站至松山站) 7站及土城線頂埔站共21個車站、新店機廠及行控中心等處所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 (1)網路型攝影機1,676組 (2)網路型全功能攝影機59組 (3)麥克風138組 (4)攝影機吊架304組 (5)磁簧開關165組 (6)32吋端牆監視器80組 (7)網路影像解碼器80組 (8)攝影機安裝費用1,735組 (9)網路線佈設費用1,853組 (10)攝影機及管線拆除復原費用2,072組 (11)車站天花板拆裝復原費用18組 (12)高速光纖乙太網路交換器4組 (13)車站光纖乙太網路交換器19組 (14)光纖乙太網路交換器(24埠)110組 (15)光纖乙太網路交換器(8埠)67組 (16)影像主分配箱110組 (17)影像次分配箱67組 (18)48埠機架式光纖收容箱(含施工融接及跳線、五金另料)34組 (19)12埠光纖收容箱(含施工融接及跳線、五金另料)244組 (20)光纖纜線佈設(含施工及管、線、五金另料)16,600公尺 (21)電力纜線佈設(含施工及管、線、五金另料)16,600公尺 (22)網路型影像記錄器(含安裝、五金另料及測試費用)90組 (23)記錄器專用監控硬碟720組 (24)現場監控單元(含安裝、五金另料及測試費用)26組 (25)現場維修單元(含安裝、五金另料及測試費用)43組 (26)19吋機櫃29組 (27)不斷電系統(含安裝、五金另料及測試費用)20組 (28)電池組20組 (29)電源箱(含施工及管、線電源管線佈設)20組 (30)機房整線及測試19站 (31)影像管理單元(含安裝、五金另料及測試)4組 (32)影像播放平台軟體開發費用1式 (33)影像管理平台軟體開發費用1式 (34)網路管理軟體授權費用1式 (35)網路整合設定費用1式 (36)網路影像測試設備8組 (37)智慧影像分析設備2組 2.本工程訂有分段履約期限,第1階段自開工日起算150日曆天完成,第2階段自開工日起算360日曆天完成,第3階段自開工日起算510日曆天完成,第4階段自開工日起算780日曆天完成,其各階段履約期限詳工程規範附表2。 3.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八)為配合防疫措施,進本公司均需全程配戴口罩。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5/1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62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系統處 通訊廠 蔡宜孝
聯絡電話
(02)25505600#3952
機關代碼
3.79.62
單位名稱
供應處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2樓
聯絡人
系統處 通訊廠 蔡宜孝
聯絡電話
(02)25505600#3952
傳真號碼
(02)25118971
電子郵件信箱
e21588@metro.taipei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算金額百分之(10)及於增購金額內延長契約(3)個月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4/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5/12 17:00
開標時間
111/05/13 10:30
開標地點
本機關B1臨時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874,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216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B1臨時投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780)個日曆天以內分階段竣工,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或E601020電器安裝業或E601010電器承裝業乙級以上。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五)電器承裝業需檢附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 (六)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 (七) 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5月3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7 陳先生,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含評選作業)。 (六)履約: 詳細地點:本機關新店線(小南門站至新店站含小碧潭站及西門站) 13站、松山線(北門站至松山站) 7站及土城線頂埔站共21個車站、新店機廠及行控中心等處所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 (1)網路型攝影機1,676組 (2)網路型全功能攝影機59組 (3)麥克風138組 (4)攝影機吊架304組 (5)磁簧開關165組 (6)32吋端牆監視器80組 (7)網路影像解碼器80組 (8)攝影機安裝費用1,735組 (9)網路線佈設費用1,853組 (10)攝影機及管線拆除復原費用2,072組 (11)車站天花板拆裝復原費用18組 (12)高速光纖乙太網路交換器4組 (13)車站光纖乙太網路交換器19組 (14)光纖乙太網路交換器(24埠)110組 (15)光纖乙太網路交換器(8埠)67組 (16)影像主分配箱110組 (17)影像次分配箱67組 (18)48埠機架式光纖收容箱(含施工融接及跳線、五金另料)34組 (19)12埠光纖收容箱(含施工融接及跳線、五金另料)244組 (20)光纖纜線佈設(含施工及管、線、五金另料)16,600公尺 (21)電力纜線佈設(含施工及管、線、五金另料)16,600公尺 (22)網路型影像記錄器(含安裝、五金另料及測試費用)90組 (23)記錄器專用監控硬碟720組 (24)現場監控單元(含安裝、五金另料及測試費用)26組 (25)現場維修單元(含安裝、五金另料及測試費用)43組 (26)19吋機櫃29組 (27)不斷電系統(含安裝、五金另料及測試費用)20組 (28)電池組20組 (29)電源箱(含施工及管、線電源管線佈設)20組 (30)機房整線及測試19站 (31)影像管理單元(含安裝、五金另料及測試)4組 (32)影像播放平台軟體開發費用1式 (33)影像管理平台軟體開發費用1式 (34)網路管理軟體授權費用1式 (35)網路整合設定費用1式 (36)網路影像測試設備8組 (37)智慧影像分析設備2組 2.本工程訂有分段履約期限,第1階段自開工日起算150日曆天完成,第2階段自開工日起算360日曆天完成,第3階段自開工日起算510日曆天完成,第4階段自開工日起算780日曆天完成,其各階段履約期限詳工程規範附表2。 3.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八)為配合防疫措施,進本公司均需全程配戴口罩。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5/1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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